受赠人无偿取得赠与人赠与的不动产,并再次转让该不动产后,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在扣除捐赠,房屋转让过程中所缴纳的税款后的余额及有关合理支出。保持平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适用税率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
如果捐赠的房屋是卖方家庭的唯一房屋,并且原始购买时间超过5年,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接收人转让捐赠的房屋,则从转让捐赠的房屋中获得的收入减去原始捐赠人获得的房屋的实际购买成本以及接收人在礼物和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的余额为礼物个人的应税所得,应当依法计算和征收。捐赠房屋的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或者其他合理确定的价格核实转让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捐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78号):捐赠房屋的转让应扣除原始捐赠者的房屋实际购买成本以及捐赠者在捐赠和转移相关税款后的余额为接收者的应税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件人转移礼物如果房价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或其他合理确定的价格核实转让收益。 ”
这房子是你父亲的房子。如何为您实现零成本?!
礼品费;您需要对礼物协议进行公证,支付约六千分之一的评估费,公证费2%,然后转到礼物转让,礼物将收取全额契税,即3%,五十分之一印花税,几百元手续费,其他税费免征!以上是您的礼物费用!在
之后,您卖掉了蒸鱼的房子,您需要付款;出售房屋时产品的价格-----以上将给您礼物的成本,将有一个价格,然后乘以20%,即您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所有税费均根据产品评估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