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限额吗-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提问时间:2020-04-29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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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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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限额调整为多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9号)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方式提供住房补贴。四,房屋租金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在企业实际工资中扣除税款之前,暂时从企业的工资中扣除;企业支付或分配住房公积金或者各种名称的住房补贴法超过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

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财税[2006] ]第10号):,《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政发〔2005〕5号)等规定,单位个人不得超过上一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在12%的范围内,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单位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城市上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工资的三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和限额是怎样规定

1.住房公积金按一定基数和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从工资中扣除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障金后计算的。公积金支付的基础是根据上一年雇员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6条,雇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纳额是该雇员上一年的平均月薪乘以该雇员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贡献率。本单位每月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第17条新雇用的工人应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存入住房公积金。每月存款应为员工的当前月薪乘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款率。本单位新调入的职工,自被调出单位缴纳工资之日起存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第十八条职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费率。具体存款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2.《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中下列各项的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等领域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士兵的退休金和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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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第13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登记,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委托银行办理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程序。那个单位。每个雇员只能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员工住房公积金的详细帐户,并记录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支付和提取情况。

第14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在成立之日起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住房公积金存款,并在自该日起20天内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计文件。注册到委托银行该部门的员工要完成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程序。

单位合并,分立,注销,解散或破产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上述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情况,应自行完成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