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员工不能在一个月内同时支付工资和劳务费。
个人所得税被合并并按工资和税项征税。
除按正常方式支付职工工资外,有些单位还根据职工在单位从事其他特殊工作的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分配收入。这种收入实际上是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应与工资和薪金收入结合起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应与法律发票一起记录。
劳务费的支付是劳务报酬的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因独立从事各种技能并提供各种劳务而获得的报酬。人不属于企业的雇员,与企业的关系仅是由于劳务关系而发生。由于个人提供独立的劳务服务,应缴纳营业税和相应的附加费,并代扣代扣公司支付的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动报酬的税金标准)。工资属于企业职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以“工资收入”为基础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