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不得拖延工资,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法律基础: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工人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是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预付款。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施每周,每日和每小时工资制度的人员可以每周,每天和每小时支付工资。
拖延支付工资并不一定要求赔偿。只有那些拖欠工资的人,在被劳动监察部门命令支付补偿金后,仍然没有得到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款,应责令用人单位按50%至100%的标准向工人支付赔偿: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或国家法规的规定全额和及时地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人工资;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
(4)如果劳动合同已终止或终止,并且未按照这些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