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根据试点期内根据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允许从销售中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在“税收”部分下增加了“用于增值税改革增加的销项税额抵免”一栏,以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除销售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相关主题应根据业务运营的类型进行详细说明。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后,可以按照规定扣除销售收入并减少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额,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改革,销项税额减免)” ”根据实际已付或应付金额与上述增值税之间的差额开立账户,借记“主要经营成本”等科目,并根据以下项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对于在期末进行一次性帐户处理的企业,在期末,应扣除根据当期销售额减免的营业税额,扣减“应付税款” -应付增值税(增值税改革抵免额减少销项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根据试点期间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提供应税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从销售中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格,扣除销售金额并减少应付款项增值税应直接抵销“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后,可以按照规定扣除销售收入并减少应纳增值税额,并根据实际支付的金额从应付款中扣除应纳增值税额或应付及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科目,并根据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和“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进行一次性账户处理的企业,期末将扣除当期允许销售的应纳增值税额,记入借方“应纳税额-增值税额”,以及请记住诸如“主要业务成本”之类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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