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人收入计划通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首先,当以工资等形式申报个人税时,应适当采用年底单独发放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分配应基于实际收入。第二是可以建立个体工商户,并根据营业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税。此时,高收入人员对营业收入的税收负担通常低于工资薪金负担。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如果非金融机构获得的大部分收入是来自被动经营活动的收入,例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那么该机构就是被动非金融机构,例如在某州建立的避税天堂仅持有子公司股权的避税天堂中级控股公司。由于被动的非金融机构很容易用作跨境逃税工具,因此金融机构需要确定这些机构及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如果被动非金融机构的控制人是非居民,则金融机构需要收集并报告有关控制人的相关信息。通常情况下很难找到,因此通常会导致避税。
可以通过合理的避税方式来寻找“杰税务宝”-税务筹划专家!免费规划,政府支持包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