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逃避税收案例,关联方往来 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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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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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一般来说,某些税率与中国相比较低且可能出现税收漏洞的海外地区被称为避税天堂。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确定。现在,在反避税调查中,随着国内外税收信息交流的加强,避税天堂的功能逐渐减弱。

求问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税收管理法》及其实施规则,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所产生的价格和费用应按照独立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以应收或支付的公平价格进行会计处理,但有的公司因不了解操作而遭受税收处罚。

一个例子说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最近发现一家工程公司与一家房地产集团公司相互关联。开发人员提交项目时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施工方只对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申报税收,导致虚假收入。精细。

提醒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易处于下列情况之一,则可以调整应纳税额:购销业务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基金支付或收取的利息超过或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之间可以约定的金额,或者利率超过或低于同类企业的正常利率;未按照独立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提供劳务服务人工成本;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定价,收费或支付商业交易,例如财产转让和财产使用权的提供等;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易未定价的其他情况。

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应怎么进行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

如果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且降低了企业或其关联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或所得,则税务机关有权以合理的方式对其进行调整。

企业及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和接收无形资产或共同提供和接收劳务所产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是指与企业具有下列其中一种关联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

(1)在资金,运营,购买和销售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

(2)由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3)利益中还有其他相关关系。

提示:1.关联方包括关联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

其次,关系的含义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达到一定百分比

(2)第三方持有一定比例的直接或间接股份

(3)企业与另一方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

(4)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另一方密切联系

(5)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包括购销,生产技术等,与另一方密切相关

(6)与实际上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交易的其他利益相关的关联关系,包括家庭,亲属等。

第110条《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所指的独立交易原则是指与没有关联关系的所有交易各方遵循公平交易价格和业务进行商业交易的原则。实践。

第111条《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提到的合理方法包括:

(1)可比的不受控制价格法是指基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双方之间相同或相似的商业交易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2)转售价格法是指根据从关联方购买然后再转售给非关联方的商品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该价格减去相同或相似业务的销售毛利润;

(3)成本加法是指以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为基础的定价方法;

(4)交易性净利润法是指根据在相同或相似的商业交易中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所获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5)利润分配法是指使用合理的标准在各方之间分配企业及其关联方的合并损益的方法;

(6)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其他方法。

第112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独立交易的原则分配与关联方共同产生的成本,以达到以下目的:共享协议。

企业与关联方分担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匹配的原则进行分配,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关材料。税务部门。

如果企业及其关联方违反本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分担费用,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其自有股份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