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合法的离婚而签署的离婚协议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该合同均无效:
(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书面的协议,在该书面协议中,财产共同所有人在协商后对他们共享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具有协议内容复杂,有效条件特殊,取消效果具有先发性等特点。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果是什么?
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体现在两个方面:双方的协议均经法律确认;双方应充分执行协议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于合同法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不可执行。这与离婚诉讼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尽管调解书中财产待遇的内容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该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还需经过司法审查。因此,调解声明中的财产处置部分是可执行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同。法律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构审查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合法性的权力。婚姻登记机关只检查手续。由于没有司法审查,因此,在财产分割协议的执行发生争议时,它必须像其他合同一样首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确认其合法性,则可以在判决文件形成后申请执行。
概述《婚姻法》和有关法规中使离婚协议无效或撤销的规定如下:
(1)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况。
《合同法》和有关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条款的相关规定摘要如下:
(1)协议规定了生效或终止的条件或期限;
(2)该协议是由无行为能力的人或受限制的人签署的;
(3)协议签署人的代理权有缺陷;
(4)协议的签署人无权处置协议处置的财产;
(5)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6)协议的两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7)该协议以法律形式涵盖了非法目的;
(8)协议损害公共利益;
(9)该协议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0)免于对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
(11)免于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12)达成协议是由于重大误会;
(13)订立协议时不公平;
(14)一方使用欺诈,胁迫或操纵的危险使另一方违反了真实意图达成协议;
(15)债务人放弃其应得的债权或通过协议免费转让其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16)债务人通过协议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受让人知道这种情况
(17)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18)赠与权尚未转移;
(19)受赠人严重侵犯了捐赠人或捐赠人的近亲,或有义务支持捐赠人,但未履行或未履行礼品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民法通则”没有明确指出它不适用于身份关系协议。因此,其关于无效或取消民事诉讼的规定可能适用于离婚协议。
(1)该协议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署;
(2)协议的内容是,民事行为能力有限的人不能依法独立执行;
(3)一方使用欺诈,胁迫或操纵的危险使另一方签署了反对真实意图的协议
(4)该协议被恶意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5)协议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6)该协议以法律形式涵盖了非法目的;
(7)协议的当事人对协议的内容有重大误解;
(8)协议的内容不公平。
其次,如果不能完全防止《合同法》或《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况适用于离婚协议,则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降低无效或撤销的风险:
(1)协议明确规定“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不适用;
(2)协议的明确内容和签署协议的原因涉及身份和情感因素;
当两方签署离婚协议时,如果他们参与恶意勾结,将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恶意串通是一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是犯罪者共同阴谋危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民事行为。应视为无效协议。
首先,尽管不适用合同法,但离婚协议具有合同的基本属性。联系无效合同的条款,离婚协议的无效包括以下内容:
(1)犯罪者无能力执行的民事行为
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行为没有意图的能力,法律行为的含义也不会发生。超出其能力范围行事的法人,特别是违反禁令的行为,不会生效。
(2)表示不自由的行为
意义的形成自由和意义的自由表达了表达真理的意义的前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形成和表达含义的过程中缺乏自由,甚至没有自由,则当事一方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胁迫或危险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其含义,它是无效的并且不能发生。效力。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恶意串通是一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的两方串通以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即集体或第三方。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表现出与内心的矛盾。即,外部表达与内部含义不一致,并且该表达不是演员的真实意图。行为人有意寻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他人,但故意制造虚假现象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例如,为逃避执法并假装将财产捐赠给交易对手,实际上,当事双方无意给予或接受礼物。
2。必须有恶意的阴谋。即,故意的人与对方恶意地勾结。意识形态学家不仅单方面理解他们的陈述是虚伪的,而且同行们也理解这种情况。串通意味着他们之间的串通和有趣的接触。恶意意味着共谋已被充分理解,而表意文字工作者则理解了表达与意义之间的矛盾。不一致是由恶意引起的,而不是出于认知错误。
3。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必须受到损害。恶意合谋意味着其目的必须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勾结人们恶意勾结的原因必须具有其危害他人的非法目的。
(4)伪装
是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将伪造的法律行为作为表面行为掩盖非法隐瞒行为的行为。伪装行为由表面行为和隐蔽行为组成。明显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含义不正确,而隐藏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内容是非法的。
(5)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属性之一是含义内容的合法性。因此,含义意味着如果它是非法的,那肯定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违反不仅指违反民法规范,还指违反其他部门法律,以及违反国家政策和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