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般有两种避免年终奖金税收的方法。
首先是年终奖励积分的开发可以少交税。因为在确定税率时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在纳税年度中,对于每个纳税人,此税收优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作为颁发年终奖的单位,完全有可能通过将其舍入为零来合理地避税。
第二种方法是让员工进行慈善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捐赠公益事业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共事业的收入不超过纳税人的申报收入的30%在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法定扣除额-捐赠(不超过捐赠限额)
年度抽奖中奖品的税收处理
年会奖品税收处理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1)款,劳动力资源和薪金收入是指个人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和因他们的就业或就业与任期或就业有关的股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因此,公司年会抽奖的100%具有“薪金和工资收入”性质,应将其计入获得该奖的当月工资和薪金中,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购买奖品并收取工会费,员工是否会抽奖以获得奖品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公告(国税发〔1998〕155号),每个人均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获得补贴。雇员3.补贴不属于免税福利的范围,应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工会经费用于个人支出。由于某些类型的事件,只有个人和家庭有困难,并且给予的辛苦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工资性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和年终工资,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任用或雇用有关的其他收入。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如果是实物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按所获得的凭单上标明的价格计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赠送的礼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财税[2011] 50号) ),企业将参加年会,专题讨论会,庆典等活动中国向单位以外的个人提供礼物,个人按照“其他收入”项目取得的礼物收入,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的礼品为购买的商品(服务)的,应按照商品(服务)的实际购买价确定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在公司的年度会议上分配奖品需要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单位的员工在年度会议上获奖,因此应计入月薪和薪金收入预扣税和预扣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的年度会议通过抽奖的方式向单位以外的人(例如客户)赠送纪念品,个人所得税应按照“其他所得”税项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