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回避的重点通常是识别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以及纳税人使用税收优惠。它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意扩大“成本,费用和损失”,使用各种虚假的支出和支出,尽可能扩大成本,费用和损失,减少净收入,并少缴所得税。
(2)扩大“利息,工资和捐款”并减少税基。由于新的公司所得税明确规定了允许扣除的项目和标准,因此此时的避税将趋于一致。
(3)说服税务官员对工资标准的调整施加有利影响。
(4)通过转让定价等在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利润,以便将利润存入税负最轻的地方。
(5)各种优惠所得税等。
由于所得税是对企业收入的一种税收,也就是说,净收入的税收直接涉及各种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必须寻求各种方法来减轻自身利润的税收负担。主要方法是减少收入,增加成本并减少总利润。由于已经描述了销售收入少的避税方法,因此内容基本相同。
(1)提高耗材的单价以避免税收
实施实际价格会计材料的企业。发出物料时,会计系统规定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人评估法和后进先出法可用于计算物料的实际成本。材料发布。。确定物料定价方法后,将无法随意更改。但是,为了减少所得税,一些公司打算通过更改物料定价方法来增加物料成本,或者干脆不按照规定的定价方法来计算物料成本,从而增加物料消耗成本。提高物料的单价并转移更多材料成本导致当期利润减少,从而避免了所得税的支付。
按照计划价格对物料成本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必须通过分配和结转“物料成本差异”将物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但是,为了减少当期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一些企业在计算材料成本时,将材料成本差额账户作为“调节阀”,让企业调整利润,并对差额进行处理。数量和差异率。例如,在计算差异金额时,直接增加当期利润的业务账户差异帐户(例如,物料库存损失和非主帐户)会延迟利润的实现。在计算差异率时,不使用正确的差异率计算方法来计算差异率,而是人为地确定差异率。超支差(蓝色字母)以高于正常差率的比率结转,节省差额(红色字母)为残留差异低于正常差异率。一些企业仅在物料成本差额很差时就过帐长期账目,而不调整差额账目,从而扩大了生产成本,挤压了利润并减少了当期应交所得税。
(2)工资问题上的避税
1。伪造工资单,虚假索取虚假工资并增加福利费。个别公司为了增加成本,减少利润,减少所得税的支付,同时建立自己的小金库,增加福利费,欺诈性舞弊作薪水表,使用闲置工资增加了成本,并使提取的闲置工资构成了少量的国库,用于一些不合理的支出。同时,增加了应计福利金的基础。福利支出的增加进一步增加了成本,拦截了利润并逃脱了缴纳部分所得税。 2。不加选择的加班津贴和增加的费用费用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在假日加班的雇员可以根据实际的加班次数,工作天数和国家标准获得加班津贴。津贴标准为:在加班期间,每小时工资为标准每日工资的20%,在假期期间,每小时向工人支付100%;计件工作人员在假日加班期间将获得标准工资的100%,并且在假日加班期间不支付津贴。没有标准月薪的计件工资工人是根据加班前12个月实际获得的平均日薪来计算的。一些企业以欺诈手段支付加班工资,不按照加班的实际数量和标准支付工资,扩大支付范围和标准,甚至不加班也支付加班津贴。这样,增加了成本,相应地减少了利润,并减少了所得税的支付。(3)人为地缩短摊销期限以免征税
根据新会计系统的规定,待分配的帐户应说明企业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在一年之内分别在当期和以后各期负担,例如摊销。低值易耗品1.租赁贷款包装的摊销,预付的保险费,应由产品销售分摊的中间产品税,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以及一次性购买的邮票和一次性支付的大笔款项的金额需要分配的印花税金额。
但是,某些公司经常使用递延费用帐户来调整公司产品的成本,并且没有将摊销期限和摊销金额转移到“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和“产品”中。营业税”。并增加帐户,但会根据产品成本水平人为地缩短摊销期限。特别是在年终月,应分期摊销的费用通常集中在产品成本中,摊销额增加,利润得以保留。
(4)伪造的代扣代缴税款避税行为
根据新会计系统的规定,应计费用科目应计入企业应计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种费用,例如应计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和维修费用。
由于预算费用是从相关费用帐户中预先提取的,但尚未支付,因此在提取过程中直接增加了“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等,但无需使用官方付款凭证作为帐户的基础。实际付款后,费用将从应计费用中提取。一些公司看中了这一点。为了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在使用应计费用科目时,他们人为地扩大了应计费用的应计范围,提高了应计标准,甚至有些公司巧妙地设置了自己的名字,例如提取模具费等,虚假代扣代缴费用,实际上不代扣长期账户,或用于其他不合理的支出。结果是公司使用应计费用起草或增加“制造费用”以增加当期产品成本。或增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以直接扣留利润,总之直接减少当期应付所得税。
(5)避免高额转移成本税
高营业额成本避税是指两种情况:一是高营业额成品成本。第二是高周转产品的销售成本。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的所有生产费用包括成品成本和产品成本。企业应在月底收集成品中“生产成本基础生产”的总成本。以及产品之间的分配。在总成本恒定的情况下,期末保留的产品成本金额直接影响产成品成本水平,从而影响销售成本水平和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技术和专业性质,对于不太熟悉会计的人很难发现问题。因此,一些公司使用此技巧在期末产品计算中发挥技巧,以减少期末存货的成本,更多地转移成品成本,以隐蔽方式拦截利润,并减少应付所得税。
在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和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售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销售利润的金额。
对于使用实际成本核算制成品的企业,产品销售成本的定价通常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只能选择一种定价方法,不能在中途变更定价方法,也不能合并几种定价方法。但是,为增加产品销售成本并减少当期实现的利润,纳税人必须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反复变更计算销售成本的方法,否则将无法根据该价格计算产品销售成本。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来实现多转换产品的销售。降低成本,实现利润并减少所得税的目的。成品使用计划成本会计的企业,在结转产品成本时应结转应由产品成本承担的产品成本差额。但是,公司将隐藏应通过不改变或减少成本差异实现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