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6] 10号第二条,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精神和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基金(建监管〔2005〕5号),单位对于个人和个人,在不超过雇员上一年平均月薪12%的范围内,允许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平均月薪,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城市前一年职工平均月薪的3倍,具体执行标准规定。各个地区的有关规定。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您的8%无法避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