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避税的管理方法一般来说,国内房地产公司经常使用虚假成本避税,而外资房地产公司善于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所谓“虚假成本”,是通过人为增加成本,使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利润减至最小甚至造成亏损,避免征收所得税。拥有六年以上房地产行业经验的人透露,调整报表以转移利润的行为在房地产行业中非常普遍。例如,广州一家房地产公司希望将利润转移到国外,并告诉其会计师“接受2000万元人民币的海外业务接待费”。另一家房地产公司已将一些设计工作移交给其自己的海外关联公司,以使设计成本很高以转移利润。广东某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会计透露,该公司有三家独资文化公司和技术咨询公司,被称为多元化经营。实际上,他们使用这些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以完成利润转移。下属公司每年收取不超过1亿元的所谓宣传规划和咨询费,然后购买所谓的艺术品作为文化公司的固定资产,以完成最终的利润转移,因为这些艺术品来自母公司老板买的东西根本不值钱,但这只是一个道具。2004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中,没有一家房地产公司。即使在专门为房地产公司设立的“ 2003年房地产开发与管理行业十大纳税”中,房地产公司所缴纳的税收总额也不容乐观。新和财税2.避税的具体方法1)购房预付款被挂在往来账户上。保持预售房屋的购买量,使应立即缴纳的税款变成循环流动性,逃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常用的一种方法。
2)根据收入原则,为提前收据发行收据,不发行票证,隐瞒收入或不确认收入。从预售商品房收到的预收款仅发给购买者以“收款收据”,对帐务处理不进行预收款处理,或仅记录一组正在运行的帐目以进行内部控制。
3)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由于未清,账目未完成或商品房销售完成等各种原因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4)随意调整纳税申报额。由于资金紧张,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这一年内随意调整其纳税申报额。通常的做法是在年初和年中减少申报金额,并在年底支付所有费用。
5)这是一项“空置”政策,不会及时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发项目应在结算和销售完成后清算土地增值税,部分开发商尚未结算或故意离开一,二套尾楼。结果,整个项目无法解决,从而影响了土地增值税的及时和全面进入。图书馆。
VI)是假想清单的开发成本,它任意扩大了成本支出的范围,并且是工程成本的假想清单。企业预收的销售款项,甚至已收的全部销售款项,均不计入收入或帐户外循环,从而减少或不支付房地产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
VII)根据住房债务和商品住房自用的收入原则,不确认收入。带有商品住宅的建设项目的付款仅记录在工程团队的往来帐户中,而没有进行相应的收入调整。代销商的手续费支出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代收的代收财产款净增加额为应税营业额,从而减少了营业税。
八是扩大拆迁补偿面积,减少可售面积,结转运营成本。
九)是降价。没有正当理由降低商品房销售价格,从而少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0)刻意推迟该项目的完成和最终确定,并避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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