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年终奖金更改为季度奖金怎么样?根据绩效决定是否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在支付时结合工资一起付税,1500/4 = 375、3200 + 375-3500 = 75、75 * 0.03 = 2.25,每季度支付2.25,每年纳税9元,如果在一年内一起支付,则纳税额为1500 * 0.03 = 45元,每季度可以少付45-9 = 36元。当然,您也可以简单地将其分为12个月,而不必为此支付费用,但是这种增加等同于薪水增加,失去了奖金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或者建议每季度颁发一次,这对管理层有利。
目前,通常有两种避免年终奖金税收的方法。
首先是年终奖励积分的开发可以少交税。因为在确定税率时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对于每个纳税人,此税收优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作为颁发年终奖的单位,可以通过将其舍入为零来合理地避免税收。
第二种方法是让员工进行慈善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捐赠公益事业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捐赠给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收入,不得超过纳税人的申报收入的30%在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法定扣除额-捐赠(不超过捐赠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