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如果您支付工资,则使用发票进行抵销,这种行为是非法的,这是偷税漏税
实际上,某些公司会这样做,如果未将其列为账目上的工资,则将其视为正常费用,通常最好使用票证。
哈哈,您单位的行为涉嫌逃税。方法是使用费用发票来减少应纳税工资的支付。这是税法不允许的,并且是非法的(违反了《税收征管法》)。如果您的单位找不到发票,则通过支付8%的税点来获取发票是非法的。
我认为他们是这样做的:例如,一个员工的薪水是2000元,而他发现了一张1000元的办公用品票。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在工资表中赚取1000元的薪水,并给他1000元的办公室工作费。偿还物资,这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好处。企业可以直接将这1000元作为支出(因为年终结算时不允许个人工资超过1000元),个人少交税。这可以称为互惠互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