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这是非法的。这个复杂。
1.基于工资支付方式的合理避税:目前的个人税法没有针对个人非货币性福利收入的具体管理方法,因此可以通过减少名义收入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然后达到可接受的水平。税率范围。
2.以五险一金的扣除标准为基础的合理避税: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支付标准,或在扣除总工资税前提高其他免税项目。以公积金为例。住房公积金每月增加后,实际收入不受影响(可以提取公积金),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3.基于优惠政策的合理避税:当税率难以改变时,我们可以更改应税收入额。例如,您可以与公司达成协议,部分薪水和薪水是以福利的形式而不是现金的形式支付的,因此它不会被视为收入,并且不会征税。单位可以增加免费运输,免费膳食等福利项目,从而可以减轻职工的税负,而又不增加职工的工资,也可以变相增加职工的收入。
4.在各个税项中,年终奖金的税收计划:年终奖金应单独计算并作为一个月的薪水支付,即,年终奖金被划分在12个月内将其商数与相应的税率进行比较报税。许多单位不注意,导致雇员的工资和年终奖金比例失衡,而且一方过多,从而提高了全年的总体税率。
以上是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内资企业的员工教育费用应在所得税前按应税工资的1.5%缴纳,外资企业的员工教育培训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税前缴纳,而无需缴纳所得税。受1.5%的限制。有人会立即问:有法律依据吗?必须有法律依据。该规定载于《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计算若干费用和费用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第331号)。
由于该文档的发布日期较早,当时许多财务人员尚未离开校园。他们非常不熟悉这些规定,很容易被1.5%所愚弄。如果您因为年轻而对旧法规不满意,则不妨与周围的旧员工进行更多的交流。
(14)最后,坏账有多少年?
无法恢复的业务量成为呆账,而坏账是不可避免的业务损失。无法收回的钱多为坏账需要多长时间?两年?三年?
是正确的,正确的是三年。对于外资企业而言,两年无法收回的金额为呆账,对于国内子公司而言,三年无法收回的金额被视为坏账。这是内外资企业之间的又一个惊喜。
此外,外资企业不能在税前计提坏账准备金,而内资企业可以根据税前法款提取坏账准备金。这也是一个区别。
了解规则以合理使用规则。
(十五)不能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