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税收筹划计划必须合理合法,然后我们将研究以下内容。
1.薪金奖金的节税
将奖金纳入工资中。如果企业的月工资发生较大变化,可以适当调整月工资,使其趋于平均水平,以达到减税的目的。
2.节省工资与劳动报酬之间的关系
在正常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分开可以节省税款。
3.劳务报酬的税收是节省税款的
4.转让资产的节税
5.个人投资节税
投资和建立个体工商户
投资建立独资企业
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税收负担
投资建立私人企业
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年度综合收益计算,可以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等支出中扣除。支持老人。符合纳税标准的纳税人应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每年扣除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额外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的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应为转让财产所得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所得的收入,应为每项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减去收入的20%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额: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慈善机构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适用本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养老金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每月或每月从前款第1至4项获得收入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当然,风险是避免避税不会导致逃税。如果金额不多,补足后就可以罚款。如果金额较大,则逃税罚款相对较高。基本上,惩罚是支付和支付罚款,除非您犯有其他事情。
以下是《税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供参考: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
如果纳税人未办理税务登记,则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一条代扣代缴代理人没有建立和保存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或代收税款的会计账簿,或代扣代缴,代扣代收税款及相关凭证要求提供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62条如果纳税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和提交纳税信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款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税务报告和有关资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63条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更改,隐藏或销毁了账簿和会计凭证,或在账簿上列出了更多的支出或没有或少了的收入,或通知税务机关宣布那些拒绝申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而未缴或未缴税款的人是逃税。偷逃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未缴税额和滞纳金,处以未缴,欠缴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应采取前款所列的措施,不缴纳或少缴预扣税或已收税款,税务机关应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和滞纳金,不加或少缴纳。处以50%以上且少于所缴税额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捏造虚假的计算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没有支付或少付应付税款,税务机关应追回未缴或未缴税款的税款或逾期付款,并征收未缴或少付的税款。处五十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68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少付应付或应付的税款,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在限期内缴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执法措施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外,还可处以未缴或未缴税款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未收,应收和应收未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追收税款,扣缴义务人应与未缴纳的应收款相抵扣罚款额超过未收税款的50%,不到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