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只能扣一个2000元起征点,分次发不是办法。
可以采用增加免税项目数额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但是都有相关规定,限制最高数额。
或者平时少发一些奖金,在年末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一次性多发一点。年终奖是除以12后看在那个档上,然后用年终奖数额直接乘以相应百分比。
比如,每月应纳税收入8000元,8000-2000=6000,适用税率20%%,年终奖发10000元,10000/12=833.33适用10%%,一年下来应该是12*(6000*.2-375)+10000*.1=10900
如果每月改为7000元,年终奖增加12000,一年下来应该是12*(5000*.2-375)+22000*.1=9700,一年下来可以少交1200元个税。
我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了,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有效减少税赋。
劳务报酬4000元,本应交税费640=(4000-800)*20%%;
要想节税,方法1看是否可以不以劳务报酬做账和发放;
方法2劳务报酬分次领取可节税若对方分次支付,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2个月共计缴税480元;
但是好像说过一笔劳务报酬分次发放是要合并计算的,所以如果可以把它证明成非同一劳务报酬会更完美些!
节税又称为合理避税
节税原则:
1、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
2、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
3、依法性原则。
4、综合性原则。
5、事先筹划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