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主要税种是所得税和印花税。印花税仅为十分之五,可以忽略不计。根据转让人是个人还是企业,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个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股东将自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并以合并方式计算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在转让之前分配利润,然后再进行转让。恶意逃税是非法的,不建议这样做。
依法纳税是公民和企业的义务。
你好!
股东可以签署100%的自由股权转让协议,但他们必须缴纳相关税款,并进行工业和商业变更程序。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人为纳税人,转让股权的一方为扣缴义务人,履行预提税的义务。转让个人股东权益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份变更的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收存储程序。《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为财产转让收入项目,出让财产所得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支出后的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即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顺序征收。
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股权转让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为获得股权转让过程中支付的与股权相关的合理费用而支付的金额)×20%。其中,合理收费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按照规定缴纳的税费,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如果您可以提出更具体的问题,则可以做出更详细的答案。
如果股东A和B不是“对转让人有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子,兄弟姐妹,照顾者或受抚养者”,则会涉及税收问题。有必要将公允交易价格作为转让收益,扣除股权购置成本,费用和税费后的余额,并以个人所得税作为股权转让收益。
《关于股权转让确认个人所得税计算基础的公告》(2010年第27号政府一般性公告)规定,如果B股东日后转让所转让的股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成本股权转让是上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有关税费由买方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实股票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税基础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
1.自然人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份)所得的收入(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按照公允交易价格计算,确定计税基础。
如果计税基础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则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使用本公告中列出的方法进行验证。
其次,税基很低,没有正当理由确定该方法
(1)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则可以认为税收计算的依据很低:
1.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获得股权和相关税款的价格;
2.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应的净资产份额;
3.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企业的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
4.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类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
5.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况。
(2)本文第一段提到的理由涉及以下情况:
1.被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包括三年)遭受亏损;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导致的低价股权转让;
3.将股权转让给对转让人负有直接抚养或抚养义务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照顾者或受抚养人;
4.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情况。
3.如果声明的征税基础明显较低且没有正当理由,则可以采用以下验证方法:
(1)参考每股净资产或与纳税人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来确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于拥有总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总资产超过50%的公司,净资产必须由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验证机构。
(2)参考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一企业的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股权转让收益。
(3)参考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一行业的企业的股票转让价格来确定股票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用的上述核查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其真实性后,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核实方法。
4.如果纳税人再次转让已转让的股权,则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以及买方承担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