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富人避税,国外富人避税方法

提问时间:2020-05-0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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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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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是怎样避税的

我以前在美国的一个非政府组织实习。实习单位是由许多富有的美国人的慈善基金赞助的。我不知道其他国家的情况,但我可以谈一谈美国富人的普遍做法。

有一个名为“慈善牵头年金信托”的基金(我不知道如何转换,它可以粗略地转换成慈善信托基金)。该基金的运作是这样的:富人(客户)设立基金,如一亿美元,然后每年用这1亿美元定期向慈善机构捐款,例如每年1000万,商定的付款年限,例如10年,然后在10年后,这笔资金的余额可以转移到三分之一免费聚会(通常是有钱人后代)。

有人说,这不是愚蠢的吗?是否要在10年内每年支付1亿美元,到年底每年支付1000万美元?这不是零头吗?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会诞生并育出。该基金会负责管理和管理这一价值1亿美元的投资和增值业务。一般来说,基金会的运营回报率是例如,远高于当年的年利率和税率,则每年1亿美元的净利润率为10%,税率假定为5%。经过十年的运作,孩子们甚至可以获得比校长更高的收入。

实际上,客观地说,该系统的建立具有许多优点:

1.在美国,很少有人需要缴纳财产税。我记得读过一组数据,其中指出遗产税规定只有在财产超过500万(具体数字尚不清楚)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遗产税。不到5%的人达到500万。换句话说,这项遗产税是针对真正的富人的。

2.它已为美国的许多慈善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供了足够的财政支持。与国内非政府组织的现状相比,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状况相对滋养。许多国内的非政府组织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甚至正常的运作也很困难。相反,美国以这种方式支持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如何海外避税

富豪隐形资产有什么避税作法?

一个人的生活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死亡和税收。“最近,许多喜欢海外投资的人都感受到了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的精髓。

自去年底以来,我们一直在关注中国公司的跨国并购浪潮,以及各种私营企业将私有资产转移到海外的怀疑。但是您可能不会注意到资产转移不仅存在于公司合并和收购层面。在过去的几年中,一些高净值个人和企业通过地下银行,海外保险单,现金携带以及建立影子公司来逃避大量的公司和个人所得税。他们已将大量资产转移到海外。

监管部门终于出手了。今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六大部委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税收相关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承诺对企业实行统一报告标准。自动交换与财务帐户税务相关的信息。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税务机关将了解中国境外高净值个人或公司的大部分金融帐户信息。

假设中国居民在澳大利亚,英国和奥地利等国家/地区拥有金融帐户,例如存款和股票。过去,对于中国税务机关而言,这是监管的盲点,企业和个人可能会逃税和洗钱。但是,如果这些国家现在可以彼此交换非居民金融帐户信息,那么制作“小商品”并不是那么容易。

CRS在中国登陆的主要目的无疑是与跨境逃税和洗钱作斗争。但是问题是,这些现象在中国并不新鲜。为什么监管者此时应采取行动?

以比特币为例,由于其分散的匿名性(无需依赖政府),比特币可以轻松提供类似于地下银行的平台。在这种情况下,比特币已逐渐成为中国投资者将资产转移到海外的一种流行方法。自2014年以来,中国比特币交易市场已开始主导议价能力,而内地市场一度占全球比特币交易量的90%。

突然喜欢出国购买资产,此事值得关注。

“避税天堂”

那么,看不见的富人最受欢迎的国家和地区是什么?它必须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和其他低税区,被称为“避税天堂”。

是开曼群岛上全球四大离岸金融中心之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中国因“避税天堂”带来的年税收收入已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此外,您可能不会期望许多国内的互联网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维尔京群岛只是地图上的一个小点,但这里聚集了20万家中国公司。这是有趣的。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没有合适的登记地点,所以有必要走数千英里才能在岛上登记吗?

例如,许多公司会专门在海外避税天堂成立一家空壳公司,然后以高价从国内公司购买产品。由于从避税天堂进口产品的成本低廉,公司能够获得高额出口退税和政府补贴,这是最常见的虚假贸易手段。

CRS的登陆无疑是对该方法的最致命打击。根据CRS的“渗透”规则,金融机构必须确定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并将其用作真实的报告实体。如果金融机构未能确定代理人持有人的结构,或故意隐瞒了该结构,则可能违反反洗钱法律。

对于曾经使用地下洗钱和其他手段绕过监管和转移资产的交易者,实施CRS后的第一个问题可能不是征税,而是如何脱钱。

蛇命中7英寸。这七英寸是金融机构手中的个人和机构的金融帐户信息。掌握这一点,即可轻松解决问题。

截至今年6月30日,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推动下,有101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CRS,有96个国家(地区)签署了多边主管当局协议或双边监管机构,实施CRS当局协议。

在实现方面,我们应该首先关注大的,然后是小的。这里有几个时间节点。其中一个是2017年12月30日。国内金融机构必须对所有高净值帐户(总帐户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帐户)进行尽职调查;另一个是2018年12月。31日,完成了对低净值客户的调查(总余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帐户)。换句话说,除了高净值客户之外,将来普通客户的帐户也将包括在评论中。

根据承诺,中国将于2018年9月首次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税务机关交换信息。也就是说,最晚必须在9月之前将我国大多数外国居民的金融帐户信息发送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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