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
消费税是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征收的,体现了强制性征税,①已当选。国家在材料上的有关措施不能改变税收的固定性,②是错误的。③增加白酒消费税将提高这些商品的价格,进而影响居民的消费方向。税收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全国白酒消费税的增加有利于财政收入的增加,④当选。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6%征收
应付税款= [总收入/(1 + 6%)] * 6%。
2.消费税:白酒消费税采用固定税率加比例税率,固定税率为每斤0.5克(500克),比例税率为20%。
1.应付的消费税= [征收的总收入/(1 + 6%)] * 20%
2.应交消费税=销量(kg)* 0.5元
这两个总数是应付的消费税
以上是由国家税征收的。
3.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税基为已付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和。税率:根据企业所在地,城市建设税分为7%(城市市区),5%(县城,建筑镇)和1%(非市区,县城,建筑镇) 。;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率为3%。
第四,个人所得税,应根据您的情况按固定金额征收地方税或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以上两项是按地方税征收的。
白酒生产企业避税
一家酒类生产公司A公司计划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成立销售公司A和生产公司B,并且公司A和B均为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其业务流程是,公司A委托公司A生产相关品种的酒,公司A将其某些产品委托给公司B生产。最后,公司A将把独立生产的产品和委托加工的产品移交给公司B进行对外销售,少缴消费税,分解未经批准不能合并,缴纳的关联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在对A公司进行检查时,税务人员发现了以下问题:
1.在A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业务交易中,收货是通过“预付款帐户”和“应收帐款”进行的。税务机关应避免缴纳增值税时间。由于经常账户大量,为避免资本盈余和资产负债表失衡,公司减少了原材料的账面金额,甚至单个原材料项目也显示为红色。
其次,销售价格低廉。甲公司对甲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显然较低,仅为甲公司对外销售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
第三,成本是不正确的。A公司白酒的白酒收率仅为20%-25%,远低于正常值(约35%)。成本明细帐户未按产品类型分配,凭证仅附加在分配表中,没有存储相关凭证。
第四,酒厂的谷物收入不是真实的。甲公司每年消耗数千吨的高谷类谷物和老化束(小麦,大米,玉米)来生产白酒,酿造葡萄酒后会产生大量的酒糟。Lees是饲料生产企业的抢手原料,但是A公司的名称是与个体企业签约,并且每年帐户上的签约费非常低。
第五,没有广告支出。甲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帐户中没有广告或促销费用。询问财务人员,并回答该公司的广告是由经销商制作并由经销商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