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更多的税收是错误的吗?货运代理人在扣除收入成本后,对余额支付营业税。如果计算准确,您仍然会认为计算量太大,只能说您的业务规模相对较大。避免税收的唯一方法是减少生意。
1.财务会计:没有特殊主题,可以使用一般主题。
此处无法描述特定主题的申请和会计。
2.税收:货运代理公司具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从相关的费用和支出中扣除营业收入,并按照其净额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5%
城镇建设税:7%的营业税,
教育附加费:4%的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验证还是审计?
<国税发〔1995〕76号,财税〔2003〕16号,国税函〔2007〕908号及地方法规:
1.对于从事代理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除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所有人或旅客收取的所有价格和超价费用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他有关费用”包括报关费,商检费,仓储费和其他费用。
2.根据(财税[2003] 16号),如果在国家/地区进行营业收入扣除项目付款,则扣除项目付款证明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的证明;如果支付给海外,则扣除除项目付款凭证外,它必须是外汇付款凭证,外国公司的收据文件或经过公证的证书。所有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一定数额作为应税营业额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必须按照财税[2003] 16号文件第四点的规定,对支付凭证中记载的金额进行登记。在成本和费用帐簿中,当期会计处理的相关扣除额在报告税时用作“收入扣除项目”。
3.国税函[2007] 90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代理营业税计算依据的批复》,
从事代理业务的纳税人应将其客户收取的所有价格和超价费用的余额减去当前税收政策规定的可抵扣部分作为应纳税营业额。
从事代理业务的纳税人应使用以下凭证作为营业税差额的扣除凭证:如果营业额扣除项目发生在该国,则扣除项目支付的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凭证证书;如果
是在国外支付的,则扣除项目的付款证明书必须是外汇付款证明书,外国公司的收据文件或经过公证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