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公司财务人员会考虑在免租期内不计入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这种处理方法与相应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不一致,导致企业收入确认不准确,无法按照规定的时间申报纳税。,构成偷税漏税。
从财务上讲,整个租赁期的总租金应除以总租金月份,以确认每月租金收入,即100万元/月×72个月(收取租金的月份)= 7200(万元);7200万元÷80个月(总出租月)= 90万元(即月确认销售收入90万元)。根据《条例》第19条,确认租金收入应“确认根据承租人应付租金之日的收入实现”,因此2009年5月至2009年8月不确认租金收入,因为会计已确认收入,因此应在所得税申报表中进行税收调整。
因为会计收入确认原则与税法税收义务原则之间有很大差异,并且由于免租期授予的经营租赁通常更长,因此公司应建立审计帐户当经济状况改变时双方协商解除租赁时,应准备有关材料,并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或弥补税款不足。一个
应当指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免租金的公司所得税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减少了企业数量。如果应税收入或其关联公司的收入应税,则税务机关有权以合理方式对其进行调整。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使用固定资产,包装材料或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租金收入,应根据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79号),如果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租赁期为年,租金是预先支付的,出租期间,出租人可以按照收支相抵的原则,将上述确认收入包括在内,并分期平均计入相关的年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1)根据应计原则不能完全确认预收的租金收入,应根据承包商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收和会计确认收入将产生及时性所不同的是,企业当年收到的租金收入应予增税,应提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按企业所得税征收。
(2)国税函[2010] 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补充修正,是指企业在租赁期内预收一次性租金收入可以在租赁期内根据权责发生制,年收入平均分期计入。但是,出租人必须分两个阶段平均分期确认租金收入:首先,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为年际。其次,房租是一次性的预付款。
因此,公司所得税未在2017年至2018年的两年免租金期内确认收入,而200万元的年租金收入则在2019年至2021年确认。会计应遵循权责发生制,2017年至2021年平均年收入为120万元。因此,2017年和2018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必须减少120万元,2019-2021年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减少80万元。
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和土地价格扣除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7条规定。在此期间,它不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约定的免租期不视为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121号)房地产,由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免租期的,免租期由财产所有人按照财产的原价支付。
一般来说,对于经营租赁的承租人而言,租金的核算相对简单。通常,租金是按月支付的,会计师可以输入月度租金发票和付款文件。但是,在实践中有特殊情况。例如,当租赁期相对较长时,出租人通常会给承租人一定的免租期。或鼓励承租人一次支付较长时间的租金,则同意支付2年的租金将放弃一年的租约。免费租金和免费租期如何处理以上租金?
会计准则规定,如果出租人提供免租期,则承租人应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情况下,在整个租赁期内分配总租金,并按直线法或其他方式分配。合理的方法。租金支出应予以确认。这里有些例子:
A公司向B公司租赁了一套办公楼。B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从2013年1月1日开始,第一年免收租金。从1月1日起,年租金为25万元。本年度的租金已于年初的1月1日预付。
2009年的帐户处理:
整个租赁期的总租金= 25 * 4 = 100万元,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为5年,按直线法摊销的年租金= 100 * 5 = 20万元。月租金= 20/12 = 16.67百万元。处理2009年的每月租金帐户:
借款:管理费用-人民币16,700元
贷款: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6,700元
(此处可以向后挤压,但每年的最后一个月除外)
在2014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25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25万元
2014年每月租金帐户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6,700元在
之后,年租金处理将与2014年相同。
在某些情况下,还有礼品租借期。同样,在整个租赁期内(包括免租期),总租金应采用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分摊。礼物的租用期限应确定租金支出。这里有些例子:
C公司将其一栋办公楼出租给D公司。D公司是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180万元,为期2年。总租金为360万元。但同时,如果D公司一次支付两年的租金,则将获得一年的租赁期。D公司根据协议一次支付了2年的租金,并获得了一年的租赁期。对于D公司,整个租赁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在2012年1月1日支付租金时的帐户处理:
借款:其他应收款-未决费用(租金)360万
贷款:银行存款360万元
在未来租赁期内摊销月租金时的帐户处理:
借款:管理费-人民币100,000元
贷款:其他应收款-递延费用(租金)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