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偷税罪?在司法实践中,逃税的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每个行动通常都包含几种逃税的具体方法。常见的有:1.伪造,更改帐簿,会计凭证,这是避免缴税的最常见方法。2.私下设立“小金库”以建立账外账户。3.开设多个帐户并隐藏收入。4.伪造发票和逃税。5.销毁并隐藏账簿,并从天空中隐藏。6.多支出少收入,以致虚假。7.虚假的纳税申报单。8.用各种借口欺骗税收减免,以免纳税。
违反。
中国《刑法》第201条[逃税罪]纳税人使用欺骗或隐瞒作虚假或不报告的纳税申报表,逃避缴纳税款,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代扣代缴代理人应采取前款所列措施,不缴纳或少缴代扣代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前两个行为未经处理反复进行,则应计算累计金额。
第一款的行为,在税务机关发布追回通知,弥补应缴税款和支付滞纳金之后,并已受到行政处罚,将不追究刑事责任;除刑事处罚或由税务机关给予两种以上行政处罚外。
不同
尽管避税和逃税行为违反了税法,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差异:
(1)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通过人为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来达到避免或减少税收目的的行为。结果是国民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使用外资的成本,破坏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扭曲国民社会的收入和分配;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不遵守税法规定,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广义上的逃税还包括纳税人由于疏忽或过失而未能履行税法规定的税收义务的行为。
(2)适用法律不同,与国外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也适用于避税;后者仅适用于国内税收法律和法规。
(3)适用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外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后者仅适用于家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4)每个都有不同的行为。前者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缺陷以通过人为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达到逃税或减税目的的行为;后者是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在此之前,有一项转移和隐藏其应税商品,货物,其他财产和收入的行为,以履行逃税义务。在正常情况下,它不构成犯罪,而在严重情况下则构成逃税罪。使用暴力和其他手段拒绝缴税可能构成抵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