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偷税罪?在司法实践中,逃税的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每个行动通常都包含几种逃税的具体方法。常见的有:1.伪造,更改帐簿,会计凭证,这是避免缴税的最常见方法。2.私下设立“小金库”以建立账外账户。3.开设多个帐户并隐藏收入。4.伪造发票和逃税。5.销毁并隐藏账簿,并从天空中隐藏。6.多支出少收入,以致虚假。7.虚假的纳税申报单。8.用各种借口欺骗税收减免,以免纳税。
以合同行为的有效性为例。
的隐蔽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事实:由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与合同的实际内容不一致,即“阴阳合同”问题,其中“阴合同”是隐藏各方的真实含义。
如果发生阴阳合同纠纷,首先必须确定这是合同有效性问题。就法律效力而言,通常认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它不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含义,而“阴合同”是有效合同,被视为有效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它也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使用“阴阳合同”进行非法活动,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了非法目的,则不仅变相的“阳合同”无效,而且变相的“阴合同”也无效。由于违反内容而无效。
实际上,鉴于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阴阳合同”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调查后,是否属于一般税收逃避,行政机关有权处以罚款,拘留和其他行政处罚;数量更多,次数更多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七条拒绝以暴力或威胁方式缴税的人可以抵税。税务机关除追收被拒收的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五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未缴纳的应付税款,应当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执法措施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外,还可处以未缴或未缴税款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未收,应收和非应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追收税款,扣减扣缴义务人。罚款额不得超过未收税款的50%,不到三倍。第七十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税务机关的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