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价”,是指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银行住房贷款的评估价格以及国土资源局的税收评估价格。在“三价合一”之前,购房者变相减少了首付,使评估价高于实际交易价,从而实现了高评估和高贷款。深圳实行“三价合一”后,将直接导致购房定金的增加或税费的增加,从而增加购房成本。
根据全球领先的房地产咨询公司仲量联行深圳房地产市场的研究,在2018年上半年,深圳住宅市场总体保持稳定。一手住宅市场继续受到限价政策的影响,仍然存在销售价格和二手市场价格倒挂的现象。此外,3月底推出的“三合一”政策增加了二手房的购买成本,导致一手市场相对活跃。上半年,交易量同比增长22%。
价格和税收合二为一,并且会计方法在不同情况下执行:
第一个是增值税中的价格税组合
1.购买时获得一张普通发票,该发票记录了价格和税款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无法使用进项税,但会将其记录为购买成本。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2.在销售时,将价格和税费合并时,不含税的价格=含税的价格/(1 +增值税税率),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第二种类型是非增值税价格税,以营业税为例:
对于劳务收入,将价格税组合数据用作营业收入,然后提取营业税。此时,营业税=价格税合并价格=营业税率。
条目是:
借:营业税和附加费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营业税
二手房转让费用:
交易税和费用共包括八种税种,包括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每种税种的征收率因地区而异,但相差不大。
1.契税:基本税率为3%,优惠税率为1.5%和1%。
普通住房的征收率为交易价格的1.5%,非普通住房的征收率为交易价格的4%。具体回收率: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房屋(第一套为1%,第二套为3%);面积在90至140平方米之间的普通房屋(第一套为1.5%,第二套为3%);%)。
2.营业税:税率为5.5%。
根据2010年房地产新政规定,用于转让,出售和购买的少于5年的非普通住所将全额缴纳营业税。两次交易之间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已转让出售超过五年的普通房屋免征营业税。
3.印花税
第一个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让,税率为0.05%。它也适用于税率为1%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率为0.03%的房地产购销合同
第二种类型是固定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证,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为每件5元。
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交易总金额的1%或两次交易之间的差额的20%,卖方应负责。
收款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独栋房屋要缴纳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这里有两个条件:①仅家庭住所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则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如果这是家庭的唯一住所,但购买时间少于5年,则需要以保证金的形式支付。如果您可以在一年内回购财产并获得产权,则可以退还全部或部分税款。根据退款的两个物业的交易价格较低。
5.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等。
此类税款是根据营业税额收取的,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缴纳比例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的7%,3%和1%。
注:资本监管对二手房买卖双方都有利。它由独立的第三方(基金监管机构/银行)提供,以保护双方的利益并避免二手房销售纠纷,从而减少了二手房。交易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