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拿地环节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拿地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4-2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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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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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实例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怎么纳税筹划

1.企业税收筹划和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是强制性的,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因此税收构成了企业的必要成本。同时,税收与一般运营成本不同。它是企业的未付支出,不能带来任何直接收入。因此,这是一项净支出,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成本。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使用税法来计划和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或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尚未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并使用税法使自己的企业受益可能的选择或优惠政策,从中寻找合适的纳税方法,以最大程度地延迟或减少自身的税收负担,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企业行为过程的利润。

2.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基础。当有多种税收选择时,纳税人以最低的税收负担处理财务和业务。组织和交易事项是复杂的计划活动。因此,要做好税收筹划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企业在计划纳税时必须遵守各种国家法律法规。

(2)规划原则。计划是指预先计划,设计和安排。

(3)平衡原则。不仅应在整体运营中考虑税收筹划,而且企业的整体利益也应是首要任务。

(4)目的原则。税收筹划是要同时实现三个目标:一是绝对减轻税收负担。二是相对减轻税收负担。第三是推迟纳税。

3.新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策略和方法

(1)根据新税法选择有利的组织形式

1.选择公司系统和合伙制。新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仅向其所有者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现代企业组织的形式一般包括公司制度和合伙制(包括个人独资)。中国对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实行不同的税收制度。法人企业的营业利润在法人纳税过程中缴纳法人税,税后利润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必须缴纳另一笔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的营业利润免征企业税,仅对每个合伙人取得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看出,投资者可以通过税收法规中的“让步”获得节税利润。投资者应考虑所有方面的因素,并决定选择合伙企业还是公司系统。

2.选择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对企业的税额也有很大的影响。新的所得税法统一以法人单位纳税。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集体缴纳所得税。也就是说,当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时,成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征税,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立子公司必须分别缴纳所得税。如果组建的公司在初始阶段更可能处于亏损状态,则组建分支机构会更加有利,因为这样可以减轻总部的税收负担。

(2)掌握新税法并规定扣除项目

与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总体上放宽了扣除标准和成本费用范围,从而使企业能够扩大税收筹划的空间。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必须掌握这些变化,以便更好地设计税收筹划计划。

1.有关应税工资的规定已取消。原来的税法采用了按税计算的工资制度,超过扣除额度的税前工资的任何部分均不予扣除。新税法废除了该规定,实际和法定工资费用可以直接全额扣除。

2.放宽了慈善捐款的扣除条件。原始税法规定,企业公益性救济捐款不超过年度应纳税额3%的部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抵扣,超过限额的部分不予抵扣。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允许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范围内扣除公益救济捐款,允许扣除税前收入,并且不得扣除超额金额。

3.研发费用的扣除范围有所增加。原税法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如果研发费用的年增长率超过10%,则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可扣除实际金额的50%。新税法取消了研发费用的年增长率必须超过10%的限制,并规定可以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企业研发费用。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领域。另一方面,它也反映了国家支持科学研究和发展并鼓励创新的政策指导。

(3)合理使用新税法中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

1.企业投资行业的选择。新税法规定,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向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2在

年内(包括2年)(

年),可以从风险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扣除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的70%。继续扣除。

2.企业人员组成的选择。新税法规定,企业安排的残疾职工,应当从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中扣除100%。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就业。一方面,残疾员工为企业创造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4)会计中税收筹划的战略方法

根据新税法,在税收筹划中使用不同的处理方式仍然是可行的。某些税收筹划方法无法减少企业缴纳的税款总额,但可以将纳税期限推迟到下一年或未来几年。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因此延迟纳税时间也将为企业带来收益。

1.将不同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用于税收计划。企业的产品销售方式通常有三种:现金销售方式,寄售​​销售方式和预付款方式。寄售方式分为与买断方式和收费方式相同。认为买断方法与当期销售方法无差异,委托方应确认当期的有关销售收入。在收取手续费的方法中,委托方一般在发出货物时不确认货物的销售收入,而在收到受托人发出的寄售单时应确认货物的销售收入。采用预付款方式,企业一般在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预付款确认为负债。上述每种销售方式都有其自己的收入确认条件。通过控制收入确认条件,企业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在进行所得税计划时,公司应特别注意在年底附近发生的销售业务,因为此类业务最有可能计划收入确认的时间。

2.将提取的坏帐准备金用于税收筹划。计提坏账准备的坏账准备是会计制度“八项重大减值准备”中唯一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在税前按照规定列示和支付的特殊项目,是一项-企业所得税计划中可忽略不计的项目。计划纳税时,请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以下差异:(1)坏账准备的范围不同。(2)计提坏账的方法和比率不同。

3.使用不同的库存成本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新税法规定企业使用或出售存货,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按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单项计价法确定实际发出的存货成本。即取消了先进先出法的应用,不允许企业使用后进先出法确认库存发出的成本。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定价方式。不同的库存成本核算方法将对企业的成本和总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应交所得税额也将有所不同。

4.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和固定资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可以采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平均年龄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使用不同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金额在数量上不一致,分配给每个期间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各不相同,这最终将影响公司税收负担的​​大小。原始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只能使用直线法(平均年龄法)进行折旧,而新税法规定,由于技术进步和其他原因,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加速折旧吗?原因,可以缩短折旧期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这为企业所得税计划提供了新的空间。

如何加强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1.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及土地增值税规划的重要性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规划的现状

由于已征收土地增值税,尽管总额不大,但增长率非常快。从1994年到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的平均增长率为91.27%。 2006年至2008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从231亿元增加到537亿元。尽管增长速度很快,但与房价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增长相比,税收过程中的漏洞仍然非常巨大。清算工作有很多障碍。许多地方政府由于其成就和效率而在清算意愿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另外,土地增值税存在征收管理困难,税收成本高的问题。房地产土地增值税追回的历史问题尚不清楚,导致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效果不理想。从房地产公司的角度来看,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配套的税法法规越来越完善。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业的纳税行为,使许多原先的法律计划方案成为非法,进一步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1。过去,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都是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等来经营的,并且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合资企业来避免土地增值税。但是,2006年3月发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 21号)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必须为房地产投资或合营企业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2。过去,许多房地产公司将部分已开发的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或商业房地产,而该部分房地产的产权是以自己的名义处理的,因此免征了土地增值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将其转为自用的商品房视为:如果将其视为销售,则应计算并支付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过去,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可以用于减少土地增值的额外扣除。但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定》(国税发〔2009〕91号),公司不能将借贷成本作为额外抵扣的基础计算土地增值税。利息支出应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调整费用扣除为房地产开发费用。

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规划方法的解释

(1)将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用于节税计划

1。利用合作来盖房并节省税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 48号)规定:“一方出房,一方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建成后房屋将按比例分割自用的,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2。使用代理构造来节省税款。房地产经纪人建设是指房地产开发

企业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将收取并替换客户的建筑收入。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该收入属于劳动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2)将销售收入用于税收筹划

1。分散业务收入计划方法。房地产企业的税项主要为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按累进税率征收,即房地产增值税率越高,适用税额越高。率。因此,如果可以分解房地产的销售价格并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可以大大减少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由于许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的翻新,因此可以将它们作为单独的业务单独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可以通过两次出售房地产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以一千万元的价格卖出了一套商品房。这房子装修简单,并配备了必要的简单设施。根据有关税法的规定,该房地产开发业务可抵扣的收益为400万元,增加值为6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600/400×100%= 150%。应交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 240(万元)。如果进行税收筹划,则房屋出售分为两个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允许扣除成本为300万元;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为300万元,允许费用为100万元。土地增值率为:400/300×100%= 133%(装修费用属于劳动收入,应征收营业税,无需征收土地增值税),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400 ×50%-300×15%= 155(万元)。

2。合理的定价计划方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和销售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额的20%的普通标准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额的20%时,应按规定征税。因此,可以充分利用临界点20%的税收负担效应进行规划。例如,某房地产公司建有待售的商品房,同行业的房屋价格在1800万元至1900万元之间,以开发商品房而著称,土地出让金为200万元,费用是900万元,利息支出不能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或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据。假定城市建设税率为7%,教育附加费为3%,地方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比例为10%。计划过程如下:除营业税和附加费以外的可抵扣项目金额为:200 + 900 +(200 + 900)×10%+(200 + 900)×20%= 1430(万元)。首先,如果公司希望享受门槛折扣并希望获得最大利润,则最高售价应为:1430×1.2848 = 18372.64万元(将项目的允许扣除总额设为A,并将总销售额房价X相应的营业税和附加税为:5%X(1 + 7%+ 3%)= 5.5%X,在免税阈值X = 1.2(A + 5.5%X)时,解决方案X = 1.2848A)利润为306.2万元(1837.264 -1430 -1837.264×5.5%)。当价格设定在180-18372.6万元之间时,利润将逐渐增加,但少于306.2万元。其次,如果公司要适当地提高售价,则提价后的价格必须至少为13888.30万元(1430×0.0971)(设置提价Y的单位)。超过临界点,它必须满足Y> 30%×(X + Y-A-5.5%X-5.5%Y)+ 5.5%Y,其中X是增值率为20%时的售价,并且Y> 0.0971A可以求解。也就是说,总房价至少要达到197611.70万元,涨价会增加总收入,否则涨价只会导致总收入减少。因此,当同一行业的房屋价格在1800万元至1900万元之间时,公司应选择销售价格18372.64万元,以降低自身房屋价格,增强竞争力,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公司。当然,如果公司能够以高于19761.1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商品房,利润将进一步增加。

以上案例进一步说明,在出售普通标准房屋的问题上,企业可以充分采用合理的定价方法来维持其较高的竞争力并实现盈利,但不能一味提及。价格,有时高价格带来的利润会低于低价格带来的利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会计算利息支出的份额,或者不提供金融机构认证,这可能会增加扣除的项目数量并降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批商品房,支付了地价600万元,开发费用1000万元。假定利息是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的,并且可以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则应扣除利息100万元。计划扣除利息?如果要扣除的利息支出是70万元,应该如何计划?假定地方政府规定的两种扣除额分别为5%和10%。计划过程如下:首先,进行计算。(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 + 1000)×5%= 80(万元)接下来,判断。当可抵扣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00万元时,公司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认证,可以抵扣一百万元,否则只能抵扣80万元;何时允许扣除当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应选择第二种扣除方式,即不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利息,或者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可以扣除10万元的利息费用。但是,应该注意的是,税法中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计算,不计入非扣除额。

2。完全扣除允许使用扣除项目计划方法。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将项目金额扣除“总额”的20%。享受此费用减免。因此,当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进入房地产行业时,应考虑成立一个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新关联企业。这样,不仅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享受上述额外扣除,以实现土地增值税的节税计划,而且在未来的纳税年度,可以利用公司协会实现其他税收筹划。

4.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规划的策略

(1)加快改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

1。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科学确定税收种类,合理确定土地和房地产业的税收负担。将“多税种调整”更改为“主税种调整”,完全解决了税种交叉和重复的问题。同时,有必要简化土地增值税的清收办法,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整功能。

2。有必要完善房地产评估机构,完善房地产评估程序,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资料。税务部门要加大房地产行业税收来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的力度,完善委托征收管理办法,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收管理措施,合理征收管理秩序。

(2)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1。各地要加强房地产税的综合管理,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面的合作。

2。尽快建立一套简单易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方法,统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口径,明确清算时间和方法。

(3)房地产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概念

1。应遵守法律原则。在不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2。应注意战略规划。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筹划过程对于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更为重要。企业在制定决策时应注意规范性和战略性计划。他们绝不能简单地追求节税收入的增加并导致开发或运营成本的上升。因此,在税收筹划中,管理和财务部门不仅要注意财务和税收事项,而且要注意企业运作和战略管理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