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税收筹划一直被人们视为一个神秘的领域和禁区。它尚未被人们接受。从西方引进中国大约是1990年代中期。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环境的改善,中国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愿望不断增强,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识不断提高,理论研究也不断深入。 。但是总的来说,中国企业的税收筹划并不普遍,水平也不高,没有形成的理论体系。主要原因是该概念过时,税法建设和宣传滞后,部分税收筹划主管和税收征管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领导人尚未意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并且他们对税收筹划的概念和操作非常陌生。关于税收筹划仍然存在一些误解。企业甚至税务部门经常将税收计划与避税和逃税混为一谈。税务人员对税收筹划意见分歧很大,并认为税收筹划最终会减少税收,损害国家利益,给企业增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税收筹划的发展。现在得出的结论是,税收筹划在中国企业中的实际应用主要是税收管理筹划。纳税人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流程。通过解决税收筹划案件,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减轻和增加税收负担。盈利目的。关于投资策略的税收筹划,尽管涉及到一些公司,但它们并不普遍。
国内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需要改善税收筹划和发展的税收环境;
当前,随着国内经济参与全球化进程的速度进一步提高,国内税法以惊人的速度变化,各种税收规定在短短几年内不断变化和更新。由于国内税收发展环境的不完善和不完善,企业纳税人难以充分把握税法的内涵,难以扩大税收筹划的适用范围,难以针对性地制定税收筹划。
(2)税收筹划的目标是单一的,并且只考虑最轻的税收负担因素;
对于税收筹划,目前大多数国内企业仍然存在这样的误解,即税收筹划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使某种税收类型的税收负担最小化。实际上,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个连续而复杂的过程,企业所涉及的税收类型通常不是独立的,而是多种税收类型相互交织并相互影响。因此,企业不应将税收负担最小化作为税收筹划的唯一目标,而应最大化企业的整体利益并将其与公司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相结合。
(3)强调加强税务机关的权力,而无视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
目前,国内税收机关中纳税人之间的关系通常被定义为管理与监督之间的关系,监督与监督之间的关系,过分强调税收机关代表国家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要求纳税人遵守,控制和执行义务,纳税人通常被税务机关视为“管理人”。结果,纳税人自己的权利被忽略了。纳税人通常很难发挥主动性,很难与纳税人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税收被认为是不可避免的负担。
(4)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存在风险
为了节省成本,许多企业主要通过内部财务人员执行特定的操作来进行税收筹划。尽管内部财务人员熟悉该部门的运作和运作,但税务计划是一项高度专业的任务。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受其自身知识和利益的限制,很难理解财务会计,法律和管理。在税收筹划中,可能会有一种思想不周全或a幸的心态。这将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的可行性不足,潜在风险较大,并且不能有效地发挥税收筹划的价值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