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动荡的一年。首先,主要趋势是中美贸易战。美国从经济上对中国实施制裁。从小趋势的角度来看,由于互联网和高科技的发展,人工服务已逐渐被取代,每个人都很难做生意。,再加上房地产泡沫,p2p公司的持续雷暴风暴,股市低迷,大城市中的外国人口流离失所,到处都是骗子的人以及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每个人都谨慎做事,赚钱特别困难,所有我觉得不舒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发票不能全年使用。
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6条,由于各种原因未获得当年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及时有效的支出凭证可以根据预缴季度所得税的账面金额临时计算。但结算时,应补充有效的成本和费用凭证。在一年的年度结算和付款期间(次年的5月31日之前),没有获得有效的证书,并且该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仍然重视实质重于形式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取得的收入有关的合理合理的支出。
这里的实际发生原则也是对支出金额的确定性要求。
对于未付发票的应计,各地都有明确的实施能力。请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执行能力。
《大连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第十八条。
已确定,如果企业在年末实际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的最终结算期间尚未实际获得合法证书,则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中进行计算公司所得税。扣除。已经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应按照匹配原则和减免税比例计算,不再根据具有法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的税前扣除额执行已经获得。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8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扣除上年发生的成本费用。如果
人产生的年度成本或费用在下一年的5月31日之前获得,则可以在公司所得税结算期间调整相关的税单。相关账单于次年的5月31日可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
之后获得的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