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子商务尚未收税,但不排除将来会收税。毕竟,电子商务利润太大且引人注目。真正的商人是不平衡的。我们为什么要缴税,但不缴纳在线税是的,因此可以肯定地缴纳了税款,但是中国的电子商务发展不是很好,但是它将逐步得到改善。
以“通通雅”网上商店的逃税为例,在分析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的影响的基础上,探讨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原理,并提出了建立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对中国电子商务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1案例介绍:
在成千上万的小型网上商店中,“通通之家”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如今,这家廉价的婴儿用品网上商店已使许多卖家感到恼火。网上商店的所有人因“通通屋”中的逃税罪于2007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从而成为第一起网上商店逃税案的主角。在中国。
2.分析: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其中约有25.5%的网民使用在线购物。截至2007年3月,淘宝网的会员数已达到351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10万。其中,只有2000多个新的公司用户,即绝大多数新用户是个人。淘宝网在2007年第一季度的总网络营业额已经超过了惊人的7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照国家批准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缴但未缴纳的税款接近3亿。元。仅以“铜通大厦”为例,上海市税务部门批准的少缴税款约为11万元。
电子商务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商品流通形式。信息内容,整合的信息资源,商业交易和合作交流是这种形式的基本含义。计算机网络(主要是Internet)是要实现此表单的基本支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活动形式,将带来前所未有的革命,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商业活动本身。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新的销售渠道或一种新的业务运作方式,还是知识经济运作和发展的最佳方式。代表了贸易的未来发展方向;它会影响一个国家在未来全球经济和技术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将影响人类社会的生产和运作,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制和文化教育。各方面都会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
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并获得主要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也已受到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
1.电子商务加剧了避税问题
(1)避税的原因
避税和反避税一直是税收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避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不合法的方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安排业务和金融活动,可以达到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避税的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原因:
1个主观原因:对于纳税人而言,无论纳税多少公平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受到这种物质利益的刺激,纳税人将采取各种手段来避税,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利润最大化。
2客观原因:主要原因是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差异,例如国家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差异,国家的税收结构和税收负担差异,国家的免税差异,税收优惠政策差异。由于存在这些差异,纳税人可以使用居住,收入和财产的转移以及通过国际避税天堂来实现避税。
(2)电子商务进行税收转移
目前,国家/地区的税制差异很大,即使在同一国家/地区的不同地区也存在一定差异。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跨区域和跨境产品的买卖仍占整个贸易的有限比例和份额,而在线交易则打破了各个地区和国家的局面。
对于企业而言,他们将涌向税负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并建立网站在此开展业务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适用于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促使他们通过互联网从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
尽管在中国征收什么税率和税率,但它们完全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但是当前的税收任务仍然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计划分配方法来执行的。除了不同地区不同的财政优惠政策外,在线贸易还可能带来新的税收转移问题。
(3)电子商务加剧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地域分隔,商业交易不再具有地域界限,但是税收也必须由特定的国家实体征收,这些实体必须在自己的特定领域纳税利益存在差异。在无国界的免费网络空间中,互联网用户非常机动且隐蔽,税务机关很难跟踪和确定服务的位置以及产品的使用,从而导致无法开始收税。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公司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交易的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较弱的地区管辖权。
(4)互联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高科技手段
Internet的全球性,无边界和高科技性质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最大化利润的手段,而且还增加了避税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