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过程如下:
1.在支付工资之前,请先计算员工的实际金额和税金。
2.在月初,根据税收信息对当地税收网络进行全面申报
3.填写声明后,打印付款表格(在银行付款)
4.进行详细的纳税申报
5.检查详细的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付款金额匹配)
根据目前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的雇员有两种预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由雇员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仅需承担预提义务;
另一方不仅要承担雇员的个人所得税,还要承担预扣税。后一种情况可以分为固定负担税,全额负担税和一定比例的税负。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
第二条缴纳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事单位,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4条预扣代理人应向个人支付以下收入,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
(4)手稿的报酬;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
(VII)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第十条代扣代缴代理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处理,并暂时停止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否则,应由纳税人代扣代缴。
因此,贵公司从您的工资中预扣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是完全合法且必要的。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
第9条代扣代缴税时,代扣代缴代理人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缴税款收据,并详细说明纳税人的姓名,单位和住所。个人信息,例如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如果没有此类文件,则可以使用其他有效文件)。对于工资,薪金收入和利息,股利,股利等,由于纳税人数量众多,并且不便于签发代扣代缴税款凭证,代扣代缴税款代扣凭证可能未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而签发。应以某种形式通知纳税人已预扣税款。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补缴扣缴代扣代缴税款凭证以保持纳税基础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预扣代理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扣代缴税款的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并据此从纳税人中扣除。非正式的税收抵免券可以被纳税人拒绝。
因此,您的公司可以从您的薪金中预扣和预扣个人所得税,而无需签发预扣税收款凭证并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