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可以从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补充公积金,当补充公积金在5%以内时,允许从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当补充公积金比例超过5%时,以单位计算在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中,超出部分将计入工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均应在所得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是所有工资收入减去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金额。因此,公积金完全免税,无需缴税,但是公积金在每个地方都有上限。不可能为所有收入支付公积金。通常,在每个地方或企业中,工资的8%,10%或12%这三个比率并不完全相同,并且可以满足这三个比率。
单位为职工和个体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率,不得低于缴费基数的5%,也不得高于缴费基数的20%。
单位应支付雇员和雇员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的相同比例。
即:公司和个人必须至少支付66元以上的费用(通常公司要支付33元,个人要支付33元)。
公司和个人支付的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并将直接转入个人帐户,而不是公司帐户。
例如:您支付了77.5元,当月您的公积金帐户也为77.5元,这意味着您的公司没有向您支付另一半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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