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债务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银行在购买债务资产时,将实际的贷款本金和资产负债表内利息作为债务资产的价值,为债务资产支付债务资产。为获得减债资产而支付的税费,预提诉讼费和相关税费,已计入除债资产的价值中。如果银行在取得减债资产的过程中向债务人收取溢价,则将实际应收债务余额中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减去已收溢价后的利息作为接收债务资产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看,该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即“被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应付款项将用作资产交换的费用。”以“实际债务回收”为确认和计量账面价值的起点,确认接收债务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用于该目的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价格)无关偿还债务。
一,债务资产的金融税收处理
(1)财务处理
1.企业收购的债务资产应根据其公允价值扣除。如果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则应从“坏账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等借方中扣除。代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计入“贷款”,“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应交税款”根据相关应纳税款计入主体根据差异,从“营业外支出”中扣除或贷记“营业外收入”主体。
2.债务资产托管期间获得的收入记入“现金”,“银行存款”和“中央银行存款”帐户,并记入“营业外收入”帐户。托管期间发生的费用记入“营业外支出”帐户,并记入“现金”,“银行存款”,“中央银行存款”和其他科目。
3.如果企业获得债务缠身的资产并转换为自用,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应当根据转换后的自用资产的账面价值,从“固定资产”及其他科目中扣除。完成并记入本科科目。
4.处置债务资产时,根据获得的实际处置收入,从“现金”,“银行存款”,“中央银行存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中扣除对于其他科目,如果已经计提了跌价准备,则将该科目记入借方(为下跌价格预留),根据应付的相关税费将科目“应付税款”记入贷方,并根据其账面余额贷记科目,根据不同,将其记入“营业外收入”帐户或从“营业外支出”帐户中扣除。
(2)税收待遇
对收购,持有和处置债务资产所涉及的税收处理的分析如下:
1.处理
通过债务偿还债务是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方使用其不动产或产权来补偿金融企业索赔的行为。本届会议涉及的主要税种是:
(1)增值税(由营改制增加)
以债换债是指通过收回有形资产或产权来收回债权,还包括未付增值税产生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收回已偿还债务的资产所产生的免税利息收入,在收回已偿还债务的资产时予以确认,并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在债务清算协议或法院裁决中,通常有明确的债务减免和利益分配;如果该项目不清楚,则根据税法原则,必须将债务资产的公允价值用作债务减免额。减免过程中增值税的处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确定了应收债务资产的金额,但应收债务金额未能明确应收债务金额的本金和利息,将按照常规金融企业的先行收取本金。对于大于本金且小于或等于利息的部分,有必要区分应税利息和未税利息,并计算应付增值税。
②)确定债务负债资产的金额以及债务本金和利息的金额时,债务的利息部分包括在利息收入中。债务减免的应税利息收入在提款时已经支付了增值税,因此,在收回债务时应收利息被收回,并且不支付增值税;收回债务时,债务的免税利息收入应包括在利息收入中。增值税。
③)债务资产的数量不确定。债务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等于金融企业本金和应收利息之和的,应当遵循①的原则。
(2)所得税
①收债资产的折现金额高于债务金额
如果金融保险公司收回的债务对债务非货币性资产的折现价值高于债权的金额,则不算归还给原始债务人的部分作为应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债务资产折现额低于索偿额
金融企业应将依法取得的债务资产,在扣除扣除债务资产的成本后,减去扣除本金和利息之间的差额后,按扣除后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记录在价。追回后无法追回的债权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呆账扣除之前。
(3)印花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由于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和将抵押财产转让给贷方,因此,应对双方书面的财产转让文件征税并根据财产转让文件,应支付的款项非常高。第五次印花税。
(4)契税
金融机构在取得土地,房屋和其他债务资产的所有权时应缴纳契税。税率为交易价格的3%至5%。
2.处理保留链接
大多数债务资产在购置后无法立即变现,将被持有一段时间。同时,为提高债务缠身资产的持有效率,债权人在处置债务缠身资产之前将其出租或使用。债务持有资产的税收处理涉及以下内容:
债务资产包括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商品材料等不动产。这些符合条件的减债资产在出售前可以用于租赁,并根据租赁行业征收增值税。
根据规定,持有债务资产的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提取债务资产的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权人(企业)取得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包括与债权有关的税费)。资产转让)。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或在企业所得税前结转的销售商品成本。因此,在计算所得税减免时,金融公司不应错过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3)财产税
金融企业已通过债务减免获得了负债累累的房地产的所有权,并应按规定缴纳财产税。《中华民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出租房屋,应当以房屋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算物业税的依据。如果不出租,将根据金融企业账簿中债务人财产的原始价值减去10%至30%的税率计算并支付,税率为1.2%。
(4)印花税
出租债务资产时,应按照《中华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的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5)土地使用税
根据税法的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因此金融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6)车辆和船只使用税
金融公司拥有和使用带有债务的车辆和船舶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和船用税暂行条例”缴纳车辆和船用税。
3.处置程序
(1)增值税
处置债务资产是一种销售行为。当处置的债务资产为增值税应税商品时,应按照《中华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处置债务资产时,增值税税收处理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根据从转让中获得的收入,增值税,债务转让,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权利资产的使用权,营业税使用权的所有权,以及无形资产税项目的转移(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应税价格计算并支付增值税。
②根据处置收入减去评估余额计算并支付增值税
当金融企业处置债务中的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时,总收入减去债务时的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将用作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