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是那些吸引外资并繁荣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并允许外国人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获得收入或拥有财产的避税天堂不对其征收直接税,不实行低直接税率或不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一)当地政治,经贸环境十分稳定;有良好的金融法律设施可促进各种金融机构或基金会的建立和发展。
2.为了鼓励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一个人可以拥有一家有限公司;同时,政府无需宣布受益人的身份就可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3.政府为所有企业提供隐私保护,并对董事的信息严格保密。
4.税率低,税收控制很少;来自国外业务的利润无需缴纳利得税即可实现合理的避税;无需提供审计报告,只需保留信息以反映经济状况即可。
伦敦新闻:在伦敦举行的G20峰会同意对拒绝合作的“避税天堂”实施制裁之后,经合组织随后宣布了不符合国际标准的“避税天堂”黑名单还有应兑现但未实际兑现的承诺的灰色清单。
据法新社报道,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菲律宾和乌拉圭被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经合组织批评这些国家“不承诺遵守有关税收信息交换的国际标准”。
非合作的“避税天堂”被指控帮助海外投资者节省了数亿美元,这使这些海外投资者的内政部门无法追查。
据报道,除黑名单外,经合组织还提出了其他38个地区或国家的“灰色名单”。此列表中的国家/地区包括卢森堡,瑞士,奥地利,比利时,新加坡,智利等。报告说,这些国家已同意提高透明度,但尚未签署所有必要的国际协议。
此外,经合组织将40个国家或地区添加到了“白名单”中,其中包括英国,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和美国,这意味着这些国家实际上已经执行了商定的税收标准通过国际交流。
据英国《卫报》援引香港《明报》的说法,它最初被列为“避税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