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如果有利润,可以分配。
发行给股东的股东必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股东希望获得企业分配的利润,这相当于缴纳两种税。如何减少应纳税额是收入分配过程中需要的税收筹划。
三,收入再投资计划编制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对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而获得的股息和个人股息所征收的。但是,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和再投资,国家不对企业保留的未分配利润征收所得税。如果个人对企业的前景持乐观态度,则可以将应从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留作对公司的再投资,企业可以以股票或债券的形式记录这部分收入以个人的名义。这种方式不仅可以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使自己的股票价值更加可观。但是这种方法要求个人对业务前景更加乐观。
最低0.27元/天即可打开百度图书馆会员,可以在图书馆查看全部内容>({}}原始发行者:龙源期刊网
税收筹划是根据税法(法人,自然人),根据当前所涉税法,并遵守税法并遵守税法,根据“允许的”,“不允许的” ”和“不允许”项目,内容等要进行预计划和对策,以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管理,投资和融资等活动的财务目标。从以上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或公司法人。他们可以是税务筹划代理或雇用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反该国现行税法。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最小化或使税后财富最大化。因此,力争实现“最低纳税”和“最新纳税”。因此,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都可以使用税收筹划合理地节省或避免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支出并增加税后净利润。。相反,不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给企业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下是根据我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进行的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第一种情况
大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深圳拥有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持有B公司75%的股权。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07年,公司B分配现金股利1亿元,公司A分配现金股利7500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发〔2000〕118号),投资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适用的所得税率。适用于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