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是实际工作中的常用方法,但它是非法的。
会计法和税法都要求实体公司开立帐户并纳税。使用发票偿付发行佣金是一种虚构的成本项目,这违反了会计法和个人所得税法。
但是,这种方法不是犯罪,经核实,将为企业偿还税收和罚款。
因为个人所得税法要求付款人承担减税义务,所以个人没有违法行为,也无需承担责任。
主要原因是合理的避税需要单位能量和物质资源。
合理避税是指在遵守税法和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纳税义务并减少税收支出。合理避税不是逃税和逃税,这是正常和合法的活动。
中华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代扣代缴代理人未建立,备存或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税款的帐簿,或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税款的会计凭证及有关资料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几种方法。
1.伪造员工。在制作工资表并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一个人的工资会以几个人的名字列出,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当然是公司要找到足够多的人假装自己是公司的员工,最好不要寻找本地人,因为个人所得税的支付是汇总的,也就是说,存在本地当期所有个人收入的汇总税务局。他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增加了。
2.费用报销。工资中超过阈值的部分将替换为发票。以偿还员工费用的名义,钱被发送给员工。公司的支出没有实际增加,只有薪金支出转换为其他支出。当然,如果企业需要查找足够的合法发票,则需要大量的发票,查找发票替代品将更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