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必须申报的情况
1.年收入在“ 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两个或多个地点的“薪资”获得;
3.从中国境外获得的收入;
4.在没有预扣税的情况下获得应税收入; (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收入)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纳税期限
1.一般情况-下个月的“ 15天内”;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按年计算,按月预缴,由纳税人在下个月的“ 15天内”预付,在以后的“ 3个月内”结清。年底,多报销少;
3.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应在年终后的“三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地点
2.如果纳税人从两个或多个地方获得工资和薪金,他可以“选择并确定”在当地税务机关之一申报税收;
3.任何从国外获得收入的人均应向“国内住所或惯常居住地”申报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纳税人申报税收时,有31种违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供参考;有些将予以改变,而另一些则将被鼓励以防止可能的税收风险。
1.分解收入。那就是伪造假名以获得诸如工资,薪水和劳动报酬的收入。
2.应税收入不完整。不可转换金额不可转换金额,例如工资补贴,津贴,股息,年终奖金以及实物,有价证券,凭单和福利的分配,应按工资和薪金所得征税。
3.个人消费支出由企业偿还,不包括在工资中。
4.获得的隐性收入或从多个地方获得的收入而无需纳税申报。
5.擅自提高支出扣减标准并缩小税基。
6.适用的税项或税额计算基础不正确。
7.根据工资总额和工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的住房费用或补贴,应在计算税款之前扣除。
8.企业和雇员支付的超出规定金额的补充养老金无需缴税。
9.扩大年薪制政策的适用范围,并根据年薪制的相关规定对非企业经营者征收个人税。
10.企业和单位以培训课程,讨论会和工作检查的名义组织营销活动,以表彰具有出色营销业绩的人员,并通过免收旅行和旅游费的方式对个人实施营销激励措施。
11.以餐费补贴的名义给予员工的补贴和津贴不包括在当月的工资中,并应缴纳个人税。
12.在年终摘要中,向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行了各种庆祝活动,商业交易和其他活动,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个人所得的收入未按规定扣缴遵守规定交税。
13.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应支付各种应税工资中不包括的各种补贴和补贴。
14.每个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个人雇员的人都有补贴和补贴,不包括在应税工资中。
15.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时,单位不申报和缴纳个人税。
16.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再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在该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中。税。
17.使用消费者的支出来掩盖收入。公司资金用于支付投资者的日常消费,而大量资金则用于消费支出,例如家用电器和日用品。这样,个人收入就不会向投资者隐瞒。
18.使用会计科目避免缴纳个人税。当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它不包括在“应纳税额”帐户中,而是包括在“管理费用”帐户中。例如,当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商定的工资和报酬是税后金额。预扣个人税时,公司根据税前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计算,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19.使用伪造的工资单作弊。例如,一些公司使用奖金每月分发一次,编制伪造的工资单,并增加员工人数,以降低员工的平均薪水和薪金收入。
20.企业为雇员支付除免税外的各种团体保险。企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时,不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税务申报和提交税务信息。
22.使用伪造,变造,隐瞒,未经授权销毁帐簿和会计凭证,或在帐簿上增加支出,或排除或少报收入,或在税务机关通知后拒绝宣布或作虚假声明在纳税申报表中,请勿支付或少付应缴税款。
23.编造虚假税款计算依据。
24.对于扣缴义务人支付的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人应扣留未缴和未收的税款。
25.实物收入无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