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措施:
1.通过纳税人的国际转移防止国际避税的措施
2.通过国际转移应税对象防止国际避税的措施
3.防止使用避税天堂避税的措施
着眼于审查那些长期亏损,利润微薄的公司,这些公司继续扩大其业务规模,而飞跃性企业则增强了选择的针对性。
对转让定价的深入研究。认真审查和分析企业提供的信息,准确描述关联交易的特征,检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真实合理,了解公司的功能,行业背景等因素,积极寻找可比的公司信息选择适当的调整方法并确定合理的调整计划提供证据。
目前,使用转让定价来避税是外资企业在中国避税的最重要方法。通常,海外关联公司控制着国内企业的购买和销售权。高价进入和低价退出将把应在中国体现的利润转移到海外。走,人为减少国内企业的应税收入。反避税管理作为税收征收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通过有效地监控税收来源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损失。
企业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税收调整。税收调整主要是调整税收差异,包括收入调整,扣除额调整,资产调整以及一些特殊事项调整。
特殊税收调整是反避税调整,是针对纳税人特定税收事项的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稀疏,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和其他避税情况的税收调整。
常规反避税管理属于特殊税收调整的类别。当纳税人实施的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减少其应税收入或收入时,则不适用于转让定价,资本削弱,成本分摊,控制外国公司的反避税等具体规定,进行调查和调整。反避税管理的一般调整重点在于与公司关联交易不直接相关的避税安排,包括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使用避税天堂以及其他与税收相关的安排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例如,外国公司享受税收优惠后,将通过人为安排将其关闭,然后成立一家新的同类公司再次享受税收优惠。
您可以看一下《 OECD转让定价指南》,每年都有一个版本,但是几乎一样,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主要是从合法性和合规性两个方面考虑的,不需要说合法性,合规性行为,主要根据转让定价方式的选择和相应的工作。任何了解反避税的人都知道转让定价原则是公平交易原则的应用。我国称之为独立交易原则,即没有关联关系的独立各方之间的定价原则。因此,要确定跨国公司是否涉嫌避税,应在可比较的情况下比较其交易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利润,红利等)(主要是比较特定的产品特征,承担功能风险,合同条款,经济学环境和其他因素),是否与可比方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应进行合理调整。当前,在我国有形资产的买卖中,交易净利润法被用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
具体方法是在BVD数据库(这是要购买的商业数据库)中选择可比公司(一组数据,包括符合筛选条件的公司),然后选择这些可比公司中的一个财务指标(通常为净利润)用作参考值(由于这些公司的财务指标通常不一致,因此可以使用中间值)作为调整公司声明数据的基础。具体请参见国税发[2009] 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