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反避税调查是一项行政执法行为,税务机关利用税务检查权对涉嫌避税的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税收手段。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以下避税安排对企业发起全面的反避税调查:
1.滥用税收优惠;
2.滥用税收协定;
3.滥用公司组织形式;
4.使用避税天堂避税;
5.其他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涉嫌避税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分开的城市(以下简称省)的税务机关报备审批。 ,然后向国家税务总局申报。
根据调查期间获得的相关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进行审核,全面确定企业是否有避税安排,并形成意见。该案件将不会被调整或初步调整计划由于种种原因,报省税务机关审批后,报国家税务总局申请结案。
“避税天堂”每年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300亿元人民币。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一组数据。
为了打击海外避税,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已采取了许多举措。
2月1日,“一般反避税管理措施(试行)”正式实施。
2月6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的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3月18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向海外关联方付款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对于这套政策“组合拳”,国家税务总局将其解释为:这将使中国税务机关能够采取坚决举措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同时也允许那些希望进入的公司开曼群岛和维尔京群岛等“避税天堂”企业知道天堂已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