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答案更加一致,因为如果您回答第二个答案,则无需提供发票,只需将其列在薪水表中即可,这会增加每个人的薪水成本,并超过了税收起征点。有必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且,这取决于员工提供的发票来确定要输入哪个帐户。这只是合理的避税措施。如果提供了办公用品,则将其包括在“管理费用-办公费用”中。如果发票是餐饮,您只能输入“行政费用-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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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收入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和伙食津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售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 82号)规定:国税发[1994] 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饲补贴指该部门规定,因公务在市区和郊区工作,不能上班或不能回去吃饭,确实需要外出就餐的个人,要根据实际用餐错误的次数,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用餐错误。某些单位以伙食费名义给予职工的补贴和津贴,应当纳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
因此,公司的食堂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食堂每月补贴
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