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我报告办法(试行)》于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分为五类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个纳税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的,通常取得各项收入时是否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已向税务机关付款自年底起,自纳税申报单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