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发[2002] 8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
除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收入)仍将由当地税务局收取和管理。
如果您已收到当月的累计工资:5440元:应纳税所得额= 5440-3500 = 1940;应纳税额= 1940 * 10%= 194,快速计算扣除额= 105,实际税额= 194-105= 89;您的薪水收入:5440-89 = 5351元。
然后,您明白了。让我告诉你,这3500元的扣除额是从2011年9月1日到今天的政策。所有中国公民都必须在中国内部实施它。只要您的月收入超过3500元,就必须自觉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政策今天仍然有效。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实现付款的系统,也就是说,如果您上个月没有缴纳,而本月缴纳了,只要超过3500元,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您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您当地的地税中找到,您当地的地税每年应向纳税人提供一份注册税务证明书。如果您合理地避免缴税,但又不会被捉住,则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因此不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您没有正常原因,则必须同时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如果严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我想知道你是否在问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