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发票已经打开,项目付款已经收到(即使还没有全额收到),项目已经完成,您必须确认收入。至于主要材料,即使未打开承包单位的发票,也必须确认收入。可以根据买卖合同或口头商定的价格进行核算,以便可以提前转移成本,并且在开具正式发票后,如有差异,将进行调整。
首先,您的公司不应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施工合同标准,而现在一般的建筑公司已经执行了施工合同。接下来,让我一个接一个地谈论:1我根据项目完成的百分比确认收入:借入:90万预收贷款:90万元用于项目结算(您是否需要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直到发票开出发票为止吗?缴纳此税,或先缴纳,以后再收取?)只要您确认收入,就必须计提相应的营业税和其他哈萨克斯坦税。提税和开票是两回事。如果你是对于自行开发票,通常是与开发票的同一个月,即下个月申报并支付税款,这与应计税款不同。当我提到它时,是由于要缴纳税费,不是很好吗?2是这样。如果仅在经过数年的建设后才结算该项目,则将结转年度成本。次年发出200万张发票时,没有抵消费用,而且所得税也不是高得离谱,该所得税如何计算?如何处理账户?首先,开票与您的费用无关。开票仅表示您要收款,因此需要开票。通常,您的费用应随您去。为什么会有可以抵消的成本?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对于一个200万项目,根本不支付进度付款,即项目完成时一次性支付200万。在您的会计方法中,通常没有收入确认,但成本是根据完成进度确认的。如果有成本,就没有收入,所得税也少缴。收到200万元,就没有成本,也没有收入。缴纳所得税是同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