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库存亏损的避税科目做哪里,处理资产如何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5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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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5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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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亏损的帐务处理

借入:银行存款/现金现金及其他贷款:应付主营业务所得税-应付增值税(销项税)同时结转成本借入:主营业务成本贷款:库存商品仅作为正常销售收入小于成本,例如,购买价格为30,卖出20,最后损失10

我司有一批库存商品要做亏损处理,我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要不要交增值税的?

1.公司的积压处理是一项独立的自我操作,其对税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所得税zd上。

2.是否将货物从仓库运出进行帐户处理,首先,有必要确定公司是否已转移所有权以及相关的风险和报酬,以便可以将其作为正常销售进行处理。

3.对于税收和审计,对于低价销售,回报点是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来转移利润。如果您的公司没有这种情况,则无需担心。照常处理积压。

像往常一样进行销售,产生增值税。

存货盘点亏赢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如果利润是:

借用: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款:待处理的财产损失-流动资产损失

减少管理费用(因为通常是由于接收和发送中的测量错误引起的,这不会是不合理的,因此,如果您没有“非营业收入”,则应减少管理费用)

借入:未决财产损失-未决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行政费用

2.如果磁盘不足

借入:未决财产损失-未决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确定原因后:

1)这是由于员工的过失造成的

借:其他应收款-XXX(过失)

贷款:待处理的财产损失-流动资产损失

2)没有负责人,损失也不大。经公司领导批准,“管理费用”

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待处理的财产损失-流动资产损失

3)没有负责人,损失相对较大,因此应进行“营业外支出”。

借款: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借款:营业外支出-特殊损失

贷款:待处理的财产损失-流动资产损失

存货库存盘亏清理,税务怎样处理

库存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待售的制成品或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加工中产品,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消耗的物料和材料。期末,需要对库存进行盘点。由于各种原因,例如测量和接收错误,管理不善和自然灾害,库存可能处于库存获利,损失和损坏的状态。让我们介绍一下库存托盘是如何损坏的进行财税待遇。

1.存货盈余,存货损失和损坏的会计处理

盘点库存会计

会计准则规定,存货的存货应当以重置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并通过“待摊财产损失”科目进行核算,经批准后,应当核销当期管理费用。管理权限。

潘颖: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和其他主题)

贷款:未决财产损失和溢价-当前资产损失和溢价经过

批准后:

借入:未决财产损失-未决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管理费用

库存损失或损坏的会计处理

会计准则规定:存货损失或在存货中造成的损害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失入账。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存货损失或损坏的原因,处理以下情况:

(1)如果由于测量和接收错误以及管理不善导致库存短缺,则应首先扣除剩余材料的价值,可收回的保险补偿和过失补偿,并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花费。

(2)自然灾害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库存损失应从处置收入(例如剩余材料的价值),可收回的保险赔偿金和过错赔偿金中扣除,净损失应计入非营业费用。当

赔钱时:

借入:未决财产损失-未决流动资产损失

贷款:库存商品(或原材料和其他科目)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转移进项税)

注意:只有管理不善导致的库存损失才从进项税中转出。经过

批准后:

借款:其他应收款(补偿)

管理费用(由测量,发送和接收错误,管理不善等导致)

营业外支出(由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引起)

贷款:未决财产损失和溢价-当前资产损失和溢价

其次,对库存剩余,库存损失和损坏进行税收处理

存货盈余的税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第6条第(9)款是指除第6条第(1)款以外获得的公司的其他收入。)除(8)以外的收入,包括企业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归还的包装存款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在坏账损失后已经收回的应收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解释所得税实施细则”

(1)公司资产盈余是指在公司资产清点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超过账面金额的资产。除了诸如材料和现金之类的流动资产外,它还可能包括诸如无形资产之类的其他资产。

至于已确认的资产盈余收入,应分为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根据《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非货币性企业的收入按照其公允价值确定。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值。

根据上述规定,库存的存货应根据收入的公允价值确定,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它与会计准则不同,以重置成本抵销管理成本。税收会有所不同,并且需要税收。调整。首先,将税收调整添加到抵销的管理费用中,然后根据公允价值调整其他收入。如果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相同,则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