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引入反避税条款,个人所得税法增加反避税条款

提问时间:2020-04-25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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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5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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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一道题目

新税法中的反避税条款

无法避免!

个税法迎第7次大修亮点是什么?

许多,包括:

1.引入税收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定义,该定义与税收条约相一致,并且在该领土内的居住时间限制为183天,构成了税收居民个人。

2.引入全面收入的概念,将工资和薪水等几种收入分类,并将其归类为全面收入,并引入年度收款模式。同时,增加了基本扣除额,并增加了特殊的额外扣除项目。这标志着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从分类税制向综合+分类税制的发展,反映了与国际税法和惯例相适应的改革方向。

3.首次全面引入反避税条款,包括建立独立交易的原则,增加对受控外国企业的规定,以及澄清税务机关对其他避税条款的要求。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一般反避税规则)。

4. CRS协调机制的全面立法,包括以立法的形式阐明自然人的税号,以促进未来的全面税收信息监管,所有相关政府机构都有与税务机关合作的法律义务,提供纳税人信息和帐户信息等

5.在移民之前增加了税收申报机制。

无偿赠予,能避个税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避免税收是不可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征收税款,中止税收,减免税,退款,补充和其他税法,与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其中,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取得个人证券,股权,个人购得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和其他财产收入。根据最新《营业税试点增值税实施办法》(财税[2016] 3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被视为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或房地产销售: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免费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但公益事业或公众除外。

(2)单位或个人免费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公益事业或公众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况。

的分析并不难发现,对于自然人的无偿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转让,应将其视为销售并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且现行法律不包括免费提供服务范围在反避税。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税法第8条第2条涵盖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是指:

1。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维修业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并从事学校办学,就诊,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后取得的收入;

3。来自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其他个人的收入;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获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和转包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性质。按月收入。

(4)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制图,实验室,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手稿,绘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收入。

(5)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获得的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7)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所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

(8)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租赁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而获得的收入。

(10)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

如果个人所得的收入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额,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三条征收,暂停收税,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国务院依法授权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作出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征税,中止,减税,免税,退税,补充等决定。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第14条以下三种情况将被视为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销售: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免费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但公益事业或公众除外。

(2)单位或个人免费将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公益事业或公众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