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缴纳的税款不以货币交换税。没有重复征税的事情。您的两家公司可能主要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增值税由您的增值部分支付。如果您的总部仅转移货物且价格固定,则您无需支付增值税。只能在分行支付增值税。所得税还取决于您公司的利润。
2.可以转移。只要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交易即可。
1.收入:以总公司名义进行的销售包含在总公司帐户中。分支机构帐户中仅包括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售的产品。
2.费用:您可以自行调整。因为分支机构仅交换转让税,而不支付所得税。年底,分支机构的账目全部在总公司收取,总公司缴纳所得税。因此,如何分配成本不影响大局。
3.会计科目:
总部用途:分支机构交换
分支机构用途:总部交流
总公司:
分支:
①收到公司储备金时:借款:现金---储备金贷款: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②支付费用时借入:相关费用贷款:现金---储备金
③月末将费用寄至总行:借款:其他应付款总行贷款:相关费用
如果不是所有费用都必须邮寄到总部,并且部分费用留在分支机构中用于该帐户,则同时执行以下帐户处理:
收到公司的储备金时:
月末将费用寄到总部,借:其他应付款-总部贷款:相关费用
同时预测支出,借款,现金---备用金贷款: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1.子公司
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企业。子公司由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被视为居民企业,一般要求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履行相同的综合纳税义务,并且还可以享受免税期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但是,成立子公司通常需要复杂的程序,财务系统相对严格,必须独立开立账簿,并且需要复杂的审计和证明。营业亏损不能抵消母公司的利润。与母公司的交易经常被撤销避税审查的关键内容。
2.上市公司
分支是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是通过简易纳税申报的方式实现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实施,不仅是引进和借鉴国际惯例的结果,而且是实现所得税调整功能的必然选择。
《企业所得税法》第50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无法人资格的营业组织的,应当集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制度要求总部和分支机构共同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如果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身份,则总公司可以集体缴纳所得税。这样,可以抵消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损益,可以合理地减轻税收负担。
扩展数据
跨国集团建立子公司的优势:
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算是独立进行的。子公司可以享受东道国对其居民公司的税收优惠,包括免税期。由于分支机构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被派往国外,因此大多数东道国不愿为其提供更多优惠。
2.将子公司的利润汇回母公司比分公司的灵活得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收入和资本收益可以保留在子公司中,或者在税收负担较小时可以汇出额外的税收优惠。
3.许多国家/地区规定,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股息应减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