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税收管辖权的影响
(2)对基本税收原则的影响
追求公平和效率是各国制定税收政策的基本目标,也是新时期我国税收管理的原则。但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对多年来形成的这两个原则产生更大的影响:税务机关为获得一定数量的税收而付出的价格;
(3)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税收征收和管理在税收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其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税收。电子商务的出现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
(4)对税务审计的影响
对税收审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挑战了传统的税收审计方法。;第二,增加税收审计的难度。
建立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备案系统
电子商务具有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征。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码,并采用国家标准,为每个电子商务纳税人赋予唯一的税收识别码。纳税人必须使用网上商品的类型和名称以及交易结算方式,网上银行账户等在网上注册的网站和网上注册网站,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注册。税务机关还应建立有关企业电子商务状态的特殊资源信息该数据库明确规定,所有在线纳税人都应在有效期内将与Internet有关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备案。
定义税收范围和税收管辖区
扩展当前的增值税征税范围,以确保增值税链不会断开。任何涉及电子商务商品交易和劳务的内容都包含在增值税范围之内,因此,不应区分业务性质是否为无形。资产须缴纳营业税。这是因为当前难以确定以数字方式交付的交易的性质。在税法中,电子商务已包含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内,它可以阐明税收义务并明确征收和管理权限。为了平衡各地区之间税收来源的分配,消费者的住所被确定为电子商务的税收场所,即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无论商品和服务是否在线或离线交易,取决于消费者的居住地税务机关收取增值税,在消费地点支付的税款可在公司已缴税时扣除。这样,即期应付税款-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在消费地点支付的税款。
采用独立的固定税率和统一的税票
考虑到商品和劳工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的特殊性,以及此类商品传统交易的当前税负,根据独立性原则,利润在消费者的住所中分配。公平。征收固定税率,消费地点的当期应纳税额=销售量×固定税率。固定税率不宜过高,通常为1%至2%为宜,这样才能平衡地区利益,并且当对方扣除税款时也不会发生退税。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跨区域性质,因此对销售地点的税务机关和消费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都征税,并且可以对消费地点的税务机关征税。用作低扣除额。从征收和管理的角度来看,需要统一的税票,并逐步过渡到无纸化票据的使用和电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采用。这也方便税务机关通过自己的LAN进行交叉审核,以防止逃税。
在消费地点执行银行预提义务
当前主要有三种支持电子商务的方法:客户帐户付款,信用卡付款和电子货币付款。根据电子商务的多功能电子结算的特点,在网上银行结算阶段设置征税环节。开展业务时,向消费者的住所付款的银行负责预扣增值税,并一起向地方税务机关付款。有利于防止偷税漏税,可以确保及时存税。银行应立即将有关建立在线银行帐户,交易的信息和预扣税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并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税率和税负代扣代缴税款。
建立在线宣传咨询和监控
在互联网上建立税法宣传和咨询服务站点,以提高公众对纳税的认识,并丰富优质服务的内涵。
税务机关应将其网络与银行,海关,工商业,网络营销商甚至外国税务机关的专用网络连接起来,并在服务器上开发智能感应系统。在线智能方式等于随时在线在线审计和在线“交叉审计”。它会根据需要记录和跟踪在线交易,及时跟踪在线业务的行为,根据交易的类型和金额自动计算每笔交易的税款,并及时收取税款段。
加强国际信息交流与协调
电子商务打破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概念,并显示出全球性特征,尤其是税收的征收和检查。有必要在互联网上全面详细地了解纳税人的跨境业务活动,必须有足够的证据使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信息交流。在国际信息交流中,应特别注意纳税人在避税天堂建立网站和通过网站进行交易的信息交流,以防止纳税人利用国际互联网交易避税。在国际信息交流中,还应加强与境外银行的合作,以税收协定的形式规定境外银行的有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