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必须考虑公司免税的税种。实际上,对于公司而言,无论是支付工资还是以报销发票的名义,支出金额都是相同的。支付工资时,公司不承担任何税金,只接受有工资的个人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所谓的避税不是为企业本身避税,而是为企业职工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获得的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前提下,企业将通过报销发票的方式将工资性支出的一部分性质返还给报销支出,使员工获得相同的报酬。就金钱而言,它减少了个人薪资性质的收入,这自然对员工的避税起到了作用。例如,如果某人的薪水为3000,并且根据当前法规,起征点为2000,则必须缴纳的税费=(3000-2000)* 10%-25 = 75元。报销1000,工资2000,零税,为个人节省了75元的所得税。
进行这种操作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风险,并且愿意为员工进行这种操作表明公司仍然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员工的权益。尽管该方法是非法的,但对于员工而言确实是一件好事。。
当然不是。如果要检查某人或企业的预扣税状态,则银行转帐的工资记录和现金发行之间没有区别。该税与月收入之和有关。每月征税30次也是一种税收减免。严格来说,应将单位分配的米油和送货卡等工资打折并计入总工资中。福利费用不再产生,而且更加混乱。
严格执行个人税收政策非常困难。另外,正规企业的个人税由个人扣除,单位将配合扣缴。因此,税务机关很少注意这一点,最终导致在许多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征收个人所得税几乎已成为抢劫他们钱财的普遍行为,征税也并不令人讨厌。此外,许多专家和学者现在都说征税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个人认为有可能避免某些将来可能通过某种方式修改的税收。那是分开工资和其他各种补贴,奖金和一切。据说分开之后,税款仍会根据金额来审核,但是当审核完成时,无论审核得多么精细,都是由人为操作的。换句话说,它可以过去了。这是中国,否则你怎么能说这么多名人如此担心以至于有可能逃税呢?这是由于系统实施不充分引起的。
总而言之,我对您的问题的回答是“否”,因为如果我们这样做,只能被视为逃税,而非逃税,但在如此大的环境中,应该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