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如果发生事故,将损害您的社会保障和其他利益。
合同都是重复的,为什么没有合同。无论您签订多少合同。这是对方在您中的份额。
该单位未提供实际工资,您可以根据合同申请劳工仲裁。
是的,我公司还按最低标准2000元缴纳社会保险,但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按实际工资扣除。我不知道扣除的税款是否已付给一个国家。过去,公司定期给我们提供纳税表格。。。
我认为,该公司与您签订了兼职合同,主要是为了避免支付社会保险,而不是为了避税。因为签订劳动合同后,与公司之间正式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必须强制建立社会保障关系,即必须为雇员支付社会保障。但是,如果您不签署劳动合同,则只需签署所谓的“兼职合同”,即与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而是一般形式的“劳动人员”,即正式员工公司的形式。支付社会保障。因此,损害员工的社会保障利益。
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可以建议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则可以向劳动保险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之日起,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限期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职工支付两倍的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