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移居美国之前拥有高资产。这是令人欢迎的进步,但与此同时,在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之前,应认真考虑未来的避税计划。在成为美国的“外国居民”之前,外国公民在美国境外的收入无需向美国提交纳税申报表。但是,一旦外国公民符合“绿卡测试”和“实质居住测试”,他就必须对其收入提交全球纳税申报表。因此,在成为美国税法的“外国居民”之前,那些拥有高资产的人应该合理地避税吗?成为美国居民后应注意哪些重要税种?
信托:有效的海外避税载体
众所周知,海外是避税最有效的载体之一。
在国外,无论是慈善信托,遗嘱信托还是其他类型的信托,信托都可以作为财富管理的工具。
以遗产税为例。尽管中国目前免征遗产税,但在大多数国家/地区,继承都需要遗产税或遗产税。在美国,遗产税采用统一的累进税率。遗产税的征收额超过600,000美元,最低税率为18%,最高税率为50%。在日本,遗产税税率从10%到70%分为13个等级;在意大利,采用了混合遗产税制度。征税方法是根据继承总额征收遗产税,然后根据不同的亲属关系征收不同比例的遗产税。在国外,通常有人继承有价值的房地产但是,遗产税不是以现金支付的,但是,如果建立了遗产信托,则可以免除巨额的遗产税。
同样,对于公共信托,也有相似之处。
使用慈善信托基金避税已成为公司或个人投资及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美国联邦税法规定,为公益目的而成立的公益公司可以享受多种税收优惠。这些政策包括:公益信托的受托人可以免除所得税;当公共信托的财产是土地或房地产时,土地税和财产税。此外,建立公众信托时,客户还可以享受税收减免。
的节税效果是信托业务得到广泛发展的重要原因。
但是,除了节省税款的作用外,信托还具有鲜为人知的财富管理作用,它是财产的“防火墙”。因为信托的独特信托资产破产保护机制以及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所以如果受托人去世,离婚或破产,信托财产将不会受到牵连,债权人或配偶都不会拥有收回它的权利。此外,用于建立信任的信任属性独立于受托人。即使受托人(通常是信托机构或私人银行)有破产,清算和其他操作风险,受托人的信托财产也不会受到影响。一个机构来接管。
在美国,税额不高,但是有很多类型。购房税通常不是固定的,税金必须基于特定房屋。如果您在美国购买房屋,则每年必须缴税,根据房屋的年市场价值,缴纳1-2%。美国各地的房地产税率各不相同。
征税是基于房屋的估价作为征税的基础。在实际估价过程中,估价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通常很大,这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要求低估大型房地产的价值才能吸引外资。通常,估值仅设置为市场价格的3/4甚至一半。例如,《加州房地产税法》规定,房地产税是根据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征税的,但是,只有专门从事房地产价值评估部门的地方政府确定的市场价格的40%被用作应税价格。
成立离岸公司的10大优势
1.促进投资和融资,这是海外上市的第一步
严格控制的外汇制度和复杂的海外上市批准程序直接影响企业的国际投资。通过在海外注册离岸公司并以公司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和上市,可以大大简化海外上市的操作程序。例如,中国著名的搜狐公司借了开曼群岛的一家离岸公司在美国上市。
2.便捷的注册程序和低廉的开业成本
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可以由专业注册机构完成,而无需注册人访问注册地点。通常,成立新公司的手续费少于10,000元人民币,且实缴注册资本为2美元。所有注册程序大约可在三周内完成。
3.合法的税收节省
所有离岸司法管辖区都规定,离岸公司获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无需缴纳地方税或极低的税率(例如1%),有些甚至免征遗产税。。
4.轻松的公司管理
离岸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和董事会。即使持有,也可以任意选择位置。此外,只能委托公司秘书来确保公司的日常运营不与当地法律相抵触。
5.公司注册信息和文件是高度机密的
海外离岸公司的股东身份,董事的身分,持股比例,收入状况和其他信息是高度机密的,并受法律保护,并且不能被公众访问。只有合法获得了监督离岸公司资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成立离岸公司的10大优势
海外离岸公司的股东身份,董事的身分,持股比例,收入状况和其他信息是高度机密的,并受法律保护,并且不能被公众访问。只有具有合法资格来监管离岸公司的信托管理公司才能查阅公司的背景信息。同时,该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随意将相关材料泄露给外界。
6.有效保护资产
多年的实践证明,海外离岸公司是保护各种资产(如股票,知识产权和房地产)的有效手段。
7.促进国际贸易
如果公司在海外拥有离岸公司,则公司可以直接将产品出口到离岸公司。
8.没有业务范围限制
除银行,保险和军事等某些限制性行业外,海外离岸公司对其业务范围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9.发展跨国业务并提升企业形象
世界经济越来越一体化,企业也越来越显示出跨国发展的趋势。企业经常使用跨国业务来增强实力并扩大业务范围。海外离岸公司的注册是公司走出去,发展跨国业务,增强国际形象的捷径。
10.对投资者,股东和董事没有任何限制
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没有任何限制,并且大多数“离岸”地区都可以接受法人作为公司董事。
平均而言,每天在这些地区注册具有中国概念的新公司。实际上,这些公司的所有者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公司的注册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选择的注册地点具有明显的特征-几乎都是国际避税天堂。但是,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和中国外汇管理制度的限制,在这些地区可以使用的合法国际避税额很小,因为中国政府对来自中国境内居民的全球收入征税。
那么,什么样的动力正在驱使大量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涌向这些大洋群岛?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一系列与此现象有关的人士,包括私营企业老板,投资银行经理,中介机构,税务律师以及国际税收和国际经济法教授,试图解决这一看似不为人知的谜团。
曲线清单的美丽转折点
在开曼和百慕大注册离岸公司时,熟悉中国资本市场的人士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期限-海外曲线上市。
目前,平均而言,每天在这些地区注册具有中国概念的新公司。实际上,这些公司的所有者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公司的注册地。
海外曲线上市的学术术语是“壳牌上市”,即在要上市的海外证券市场或其允许的国家(地区)所在地建立中国公司的控股公司,然后使用控股公司的名义上的上市申请。
让我们首先回顾一下中国公司在海外成功上市的案例:1992年10月9日,中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第一只股票是“华晨汽车”,其公司被称为“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于1992年6月在百慕大注册,所有从上市中筹集的资金都用于中国大陆的“沉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在1999年初,新面孔出现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控股公司及其背后的上市公司-广东佛山盈派陶瓷公司成为首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民营公司; 1995年,惠州侨兴公司将其在香港注册的原始公司移交给了英国维尔京群岛注册了侨兴环球,并以侨兴环球的名义回购了侨兴集团90%的股份,然后于1999年2月17日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成为首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中国民营企业; 2000年1月31日,在百慕大注册的裕兴计算机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的内地民营公司,募集资金4二十万港元。
在这些先驱者开创的成功道路上,继任者充满信心,并走上了列出这条曲线的艰难道路。这条路的第一步通常是去开曼,百慕大和维珍注册一个或几个公司。海外投资银行业务的一位资深人士说:“这些小岛是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曲线的一个美丽转折点。”
的确,从中国大陆开始,通过这个拐点,民营企业不仅可以进入香港的创业板,而且可以进入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因为百慕大,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并且它们是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的合法注册地。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于1992年7月颁布的《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条,除了能够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注册外,百慕大和开曼群岛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列中。据不完全统计,与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注册的公司相比,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选择开曼和百慕大作为注册地点的公司要多得多:我们选择了10家代码在8003至8028之间的公司。香港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公司中,只有1家在香港本地注册,另外9家公司(其中4家主要在中国内地经营)在开曼群岛或百慕大注册。
那么,为什么这些上市公司不选择在证券市场所在地注册并绕开遥远而陌生的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群岛呢?有关此事的各方有不同的意见,但想法似乎大致相同,其原因有以下四个:注册过程简单,风险降低,避免外汇管制和避免合法避税。
如果要公开上市,将面临各种复杂的审批程序和监管要求,这无疑会给企业带来麻烦。但是,可以避免一为一。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和维尔京群岛的小岛被用作离岸注册地,这为企业节省了许多繁琐的程序和规则:公司不必在注册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注册资本可以用于其他目的。公司创始人不需要当地居民或国民,也不需要向当地税务局提供财务报表。此外,中国现在有大量的中介机构负责离岸公司的注册,而且看似遥不可及。
宽松的法律环境和良好的保密性也是开曼,百慕大和其他地方的主要特征。从事公司在海外上市的法律咨询的律师指出,这可以降低通过曲折上市的公司的法律风险。以加勒比海的开曼群岛为例。它是部分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它的公司法基于1948年的《英国商业公司法》,但是在开曼政府多年修改后,它已经有了许多本地功能。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免税公司可以得到政府20年的免税保证,可以发行无面值股票,也不必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并且甚至股东的姓名也可以保密。实际上,许多离岸司法管辖区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信息,持股比例,收入状况和其他信息都具有保密权。宽松的法律环境和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性,充分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安全,大大降低了各种风险因素。如果上市公司在未来的运营中与投资者发生法律纠纷,则适用于裁定程序的开曼法律通常可使上市公司逃避某些责任或占据有利位置。
除了法律宽松政策外,开曼,百慕大,维尔京等地的税收也很优惠,在此注册的公司不征收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意味着尽管在中国大陆从事实际业务的公司必须向中国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作为其投资者的离岸控股公司却要缴纳所得税,因为注册地的政府不对投资征税或对投资税率非常低因此,控股公司的收入整个海外上市公司制度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此外,开曼群岛,百慕大,维尔京群岛和其他地区通常对豁免公司没有外汇管制,并且外汇是免费的。这样一来,曲线上上市的许多中国公司就可以首先在海外资本市场上收集外汇,根据中国大陆公司的实际运营需要,将资金逐一汇入中国,而不是将所有募集的外汇投资到国外。走进国内公司。
除了上述原因外,似乎还有一个每个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很多时候,公司在海外上市曲线中有多个“拐点”,并可能在海外注册多个“空壳”公司。多个避税天堂。在将国内资产注入海外“空壳”公司的过程中,伴随着交错的控股关系和令人困惑的资产置换。“越复杂,越安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多年的一位绅士含糊地解释了这一现象。“在这些避税天堂中,各种财产和公司都受到保密。因此,通常很难找出各种公司之间的关系,这对于企业内部的关联方交易很方便!”的。
风险投资的“软黄装甲”
尽管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和维尔京群岛都是从中国公司在海外上市而进入中国的视角,但在这些岛屿上注册的10,000多个与中国大陆有关实际上,只有很少一部分公司与此目的相关。中介机构的信息顾问认为,许多接受海外风险投资的国内高科技公司是离岸注册公司的真正力量。
与那些在海外上市后就开始注册离岸公司的公司相比,许多成功吸引了外国风险投资的高科技企业似乎更具可预见性。公司的初始注册地点通常在开曼,百慕大,维尔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指出,为了规避国内政策的限制,外国风险投资一般以间接投资的形式投资于海外离岸公司,以介入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以利于退出。投资实现增值后。当然,作为一家创业公司,我们必须与投资者合作以实现双赢。因此,公司通常选择在开曼,百慕大和维珍等离岸司法管辖区注册公司,并将离岸公司用作投资者投资的中转站。面对中国在经济和法律两方面的过渡时期,通过对离岸公司的间接投资,海外风险投资已经成为难以渗透的“软盔甲”。
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协议是退出风险投资的另一重要手段。如果创业公司是在海外注册的离岸公司,那么当股东转让股份或风险资本退出并改变股权结构时,将绕过国内批准程序,简化了转让程序和流程。但是,如果直接投资的企业在中国注册,则根据有关规定,其股权转让必须报原批准机构批准(批准机构的批准也必须经科技部批准)。 ,然后前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相关手续。复杂的程序和漫长的等待可能会导致公司在获得批准后错失市场机会。另外,在开曼群岛和其他地方,可以避免对投资者双重征税,这使得在海外注册的风险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低于国内注册的风险。
实际上,为了改变外资绕过国内风险投资业的状况,中国政府已经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日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允许单独或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的投资者在中国设立无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外合作企业。 “但是客观地说,当前国内风险投资环境仍然不容乐观。IDG副总经理王Shu先生指出,中国现行的《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税法》等相关法规并不完善。例如,《公司法》对外资的限制仍然不超过净资产的50%;有限合伙风险投资公司面临的双重征税问题并未在《税法》中解决; 《外商投资企业法》对无形资产投资的限制;这些将阻碍外国投资在中国发展风险投资。
看来,这种用于外资风险投资的“软黄宝库”将无法在一段时间内起飞!
折衷的“变脸”场所
实际上,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公司在海外注册还有许多目的。对于他们来说,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维尔京群岛...这些海上遥远的岛屿是改变身份并实现“面子改变”的理想场所。
在河北省“ 5·18”经贸洽谈会上,记者注意到,有两家注册为“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私营小企业以外资企业的形式出现。实际上,这无非是一家在维尔京注册离岸公司的中国本土公司。公司的所有者本人无法在世界地图上找到他的注册地点。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为了享受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几年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针对这一现象,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教授兰兰说,尽管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但世贸组织只要求外国投资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本国居民。“超级国民待遇”的“治疗”。因此,一些效益较好的民营企业会考虑利用虚假的合资企业来逃避国内税收。这种现象很难在短期内消除,因为中国目前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仍将保留对外资的优惠待遇。
私营企业正在伪造合资企业以“变脸”,但要获得一点税收优惠,与某些大型国内公司的“变脸”方法相比,绝对没有什么。最近,一家大型中国公司××公司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离岸公司,以在香港顺利上市。充分利用开曼群岛对注册公司放宽的资产质量要求,所有将公司的不良资产注入新公司已成功实现了对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的剥离。预计该公司将在香港成功上市。这种“变脸”法术真的叫高强。
现在,即使是台资企业也开始“变脸”。大陆投资不受台湾当局政策限制也没关系。精明的台湾商人首先将资金投资于开曼,百慕大,维珍等地。注册的离岸公司去了,然后转移到了大陆,台湾当局守卫它是没有用的。
“作为回国留学生,我们回到中国成立该公司的想法是为国家做些事情。因此,我们希望该公司将保证纯血统并注册为名副其实的中国企业。但是我们的投资者是外国人为了与他们将来的出口和成功的海外上市合作,现在考虑在开曼注册是一个难题。 “由许多海外归国者和大师组成的北京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徐洪才博士的困扰让我们看到,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热衷于这种“变脸”游戏。海外注册有其优点和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