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避税限制措施,跨国公司利用子公司分公司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4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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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4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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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使中方蒙受经济损失?

【摘要】:跨国公司对转让价格避税方式的运用与中国反避税的现状尽管外资对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廉价的劳动力市场以及其他有利因素持乐观态度,但大量的外资企业在短时间内出现了...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会计系

[关键字]:转让价格,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反避税,避税方法,关联公司,税务机关,子公司,纳税人

[分类号]:F812.42

【DOI】:CNKI:SUN:CMJJ.0.1997-04-008

【文字快照】:

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避税方法和中国的反避税地位自宋再科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并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中国制定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尽管外资对中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廉价的劳动力市场以及其他有利因素感到乐观,但大量的外资企业却在短时间内出现了

某公司在跨国经营的过程中,希望利用转让定价来转移利润,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在设计避税方案时需要注意

我国政府管理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措施有哪些?

关于转让定价问题,专家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提高中方在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中的自我保护能力。在与外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之前,中国应优化其结构组合,使其能够掌握外国的购销和控制运营公司的运作。此外,专有技术和商标使用权的转让价值应由中国主管部门核实;二是加强税收征管。税收征管要建立纳税人申报,纳税代理,税收审计三合一模式,可以适当借鉴国外法规,有效制定反转让定价税法。第三,加强会计事务所和海关的作用。中国的会计制度必须符合国际惯例,熟悉跨国公司财务会计的会计方法,并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审计制度。加强外国企业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监督管理。当发现价格大大偏离正常交易价格时,可能需要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重估和征税。第四是注重合作的各个方面,掌握信息。国内所有部门应有效合作。海关,税务,外贸,工商,审计等部门要注意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积极收集国际市场价格信息,形成打击跨国公司滥用转让定价的网络。

据报道,财政部总务司司长王宝安最近宣布,各种税收改革计划正在加速审批并最终敲定,明年最有可能采取行动。看来税制改革势在必行,符合国际标准的预约定价安排离实现还差不远。

四种价格转移方式

世界上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会计告诉记者,普华永道的税务和法律服务部门有一个特殊的团队,其职能是为跨国公司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这样就可以证明其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价格在合理范围内。

税务检查员向记者概述了跨国公司使用转让定价的四种方式:

首先是实物交易的转移定价。实物交易的转让定价具体包括在产品,设备,原材料,备件购销,投入资产评估和其他业务中实施的转让定价。这是当前最重要和最常用的转让定价方法。主要方法是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在中国转移利润或逃税。

第二种类型是货币和证券交易中的转移定价。主要是指通过提高或降低利率在跨国公司的关联公司的货币和证券借贷业务中采用的转让定价,以在跨国公司内部重新分配利润。例如,一家中港合资企业从其香港附属公司借入年利率最高为15%的高息贷款,这是香港市场商业银行在此期间的贷款利率的两倍以上。同期。贷款利息作为费用可以免除所得税,应在纳税时扣除。大量利润被转移,同时享受“起始利润年度”的纳税时间优惠,从而推迟了纳税时间。

第三类是劳务和租赁中的转移定价。劳务和租赁的转让定价存在于国内外关联公司提供的劳务和租赁服务中。他们高估或低估,甚至不报告服务费。而且,其中一些甚至将外国公司产生的巨额管理费用摊销给国内公司,以转移利润和逃税。

第四是无形资产的转让定价。主要是指获取专有技术,注册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过程中的转让定价。跨国公司可以通过签署许可合同,技术援助和咨询合同来提高其约定的付款价格并转移利润。在关联公司之间转让非专利技术和注册商标使用权时,由于很难确定其价格,中国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而且由于其排他性,因此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更加难以掌握。

跨国公司利用转移定价能达到哪些作用??

转移定价引起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是跨国公司的出现,这导致了税收的国际分配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企业集团数量的增加,转让定价不再仅仅是一个国际税收问题。在中国,公司使用关联方交易的转让定价来粉饰财务报表,这已成为证券市场中的一种现象。本文旨在对关联方转让定价的动机,影响和信息披露进行简要讨论。

1.海关和关联方交易

中国“披露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定义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在公司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能力,则由另一方共同控制另一方派对或如果对方施加重大影响,本标准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由一个方控制,则本标准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中国的相关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或在其他公司控制下并且在某公司控制下的两个或多个公司;合资企业;合资企业;个人主要投资者,主要管理人员或与之接近的家庭成员;受主要投资者,主要管理人员约束或与之有直接关系的家族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于企业集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集团内的每个子公司构成关联方。

所谓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的资源或业务转移,无论是否收取价格。特别。关联方之间的频繁交易包括:商品或其他资产(例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买卖,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融资,担保和抵押,管理合同,研发转让项目,许可协议等待。

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更为灵活,通常高于或低于公平市场价格。关联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易价格的非市场性和多样性,使得其定价政策不仅是交易的核心内容,而且还是一些上市公司进行资金划拨或利润分配的主要手段。为此,需要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政策。

2.关联交易定价的动机

海关交易的转让定价主要包括关联方之间买卖商品和服务的转让定价,贷款利息,无形资产,租赁资产的转让定价以及资产和权益的转让定价。

从理论上讲,建立企业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市场的定价和基于成本的定价。但总的来说,转移定价是一个战略过程,不受市场供求规律的影响,而仅受公司战略目标的影响。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通常会根据其战略需求进行调整。因此,关联交易的实际转移价格通常不是基于理论价格,而是会有所不同。在某些情况下,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甚至远低于其成本或市场价格。一些企业甚至出于各种目的以变相形式赠送礼物。

具体来说,关联方转让定价具有以下目的:

1。减轻税收负担。使用关联方转让定价来避免税收。一方面,是利用同一公司,不同地区的税率与免税条件之间的差额,将利润转移给低税率或免税的关联公司。负最小化。尽管中国的税制改革后,国内企业之间的税率差异变小了,但不同地区不同公司的税收政策仍然不同。例如,特区内企业和一般区域企业的税率,高科技企业和一般企业的税率

与免税之间仍然有相当大的差异。企业集团通常人为地提高或降低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价格,以调整关联公司的成本和利润,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并最大化关联社区的利润。

2。调整利润以建立新公司的形象。为了占领市场,关联公司的母公司经常以低价向新公司提供原材料,备件或人工服务,而以高价购买其产品则提高了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它在市场竞争中拥有牢固的立足点。

3。将公司资产和利润转移给主要投资者,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家属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以达到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目的。

4。粉刷会计报表并欺骗会计报表的用户。通过转让定价,可能会虚假地增加与之关联的上市公司的利润,从而欺骗投资者,并使投资者高估其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5。转移资金。在国内资金和外汇相对短缺的情况下,许多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限制资金的转移,特别是对外国投资者的股息汇款和股息支付有更严格的规定。这时,跨国公司通常使用转移定价来运送货物或以高价向该国的子公司提供劳动力服务以实现资金转移。

6。避免风险。通过转移价格,跨国公司可以转移利润,以减少预期的外汇风险,减少通货膨胀损失并避免政治风险。对于国内企业来说,产业结构的转移和优化通常是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定价来实现的。

关于披露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信息的讨论来源:免费论文网络V.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披露情况,关联方转让定价的披露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许多公司尚未披露交易金额或定价政策,以及确定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尚未说明关联方交易。或说明各种定价方法,缺乏可比性和可理解性,并且通常仅列出“按议定价格”,“按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优惠价格”,“成本价格”,没有指定设定价格的方法和依据。只有少数公司披露了优惠待遇的具体比例和成本加成百分比。实际上,正常的市场价格,批发价格,合同价格,协议价格,计划价格等方法都是模糊的概念。他们没有阐明与市场价格的关系。公开内容可以传递的信息非常有限,而信息用户通常无法对关联交易做出判断。这是因为,首先,上市公司在年底进行了收益操纵。其次,一些公司担心过度披露会泄露其商业秘密。第三,目前的会计准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仍然不完善,缺乏详尽的信息。法规的可操作性很强。公司无需披露决定定价政策及其与市场价格的可比性的基本因素,从而使披露变得模棱两可。实际上,转让定价是关联交易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关联交易的披露应特别关注转移定价信息的披露。

作者认为,为了防止上市公司使用转让定价进行利润操纵,有必要加强对关联方转让定价信息披露的监管。

1。转让定价的披露应当在标准或中国证监会的披露规则中予以详细规定和可行的。要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关联方交易的转让定价的基本要素,包括转让定价的方法,成本或(可比较的)市场价格,转售价,净利润率或毛利率,选择理由这种方法,公平的市场价格差异和财务报表

影响和其他信息,并提供独立财务顾问发布的有关关联交易是否公平的声明。对于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并可能导致竞争不利趋势的信息,在成本效益权衡之后,如果认为本披露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则可适用于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豁免披露的机构。但是,如果关联交易不公平且对企业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则不能免除。对于重大关联交易,我们可以借鉴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惯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批准,并将交易的详细信息报告联交所。

2。加大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公司的处罚。故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处以重罚,并鼓励投资者提起诉讼,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3。应当加强注册会计师对关联交易的审计。审计以确定公司是否在财务报告中充分,公平地披露了关联交易的基本要素,特别是转让价格,以检查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平原则,看是否存在任何转让关联交易的利润成败1.操纵利润现象。